鸿铭股份(3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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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1-12 11:3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0 万股,每股 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50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 ...
鸿铭股份: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1-12 11:34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工作规 则第十条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工作规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规则的规定 的,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本工作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 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 ...
鸿铭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1-12 11:3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对鸿铭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0 万股,每股 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50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6,250, ...
鸿铭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1-12 11:34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规范广东鸿铭智能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鸿铭智 能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 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和财务总监等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委员均由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六条 ...
鸿铭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1-12 11:34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1 月 1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00 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 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 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鸿铭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2-27 08:23
一、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0 万股,并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000 万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 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25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有流通限制 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75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5%。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
鸿铭股份: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7 08:23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000 万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 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25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有流通限制 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75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份数量共计 1,687,498 股,占目前总股本的 3.37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的解禁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30 日(非交易日顺 延),因 2023 年 12 月 30 日为非交易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即顺 延为 2024 年 1 月 2 日。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 ...
鸿铭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2023-12-20 09:47
关于对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或"公司")2022 年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鸿铭股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 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鸿铭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 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3 年 12 月 12 日,东莞证券相关人员完成了对鸿铭股份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 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 培训时间 | 2023 年 12 月 12 | 日 | | --- | --- | --- | | 培训地点 | 鸿铭股份会议室 | | | 培训主题 | ...
鸿铭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核查报告
2023-12-20 09:44
|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鸿铭股份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晓曙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天顺 联系电话:0769-22119401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吕晓曙 陈小宇 魏紫阳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 日至检查日 | |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2 月 11 日、12 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 | | | 1) 查看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 | | 2) 查阅并复制公司相关三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会议记录、决议等; | | | 3) 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是 | |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鸿铭股份(301105) - 2023年11月2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1-24 08:06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 301105,证券简称鸿铭股份,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1] -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为现场参观及个人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 09:30 - 11:00,地点在公司会议室 [1] - 参与单位及人员包括东莞证券相关人员和多名个人投资者,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长助理、投资总监、财务负责人等 [1] 主营业务 - 公司是包装专用设备生产企业,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主营自动化包装设备和包装配套设备,产品用于各类精品包装盒及纸浆模塑制品生产 [1] 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业绩下降原因 - 众多下游行业快速发展拉动包装产品需求,促使包装产品生产企业扩产,带动包装设备需求;纸包装产品是绿色包装产品,有较大成长性和发展空间 [2] -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是印刷包装企业,产品销售等经营模式受下游客户行业特性和经营模式影响大,下游客户采购需求源于新厂建设、设备更新等,采购受行业经营和竞争情况影响 [2] - 近两年国内外经济放缓、俄乌冲突使终端消费者需求放缓,上游厂家投资谨慎,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下滑,同行低价竞争使产品售价下滑,影响公司业绩 [2] 原料和设备关联性及设备利用率 - 纸浆模塑制品生产需用到公司纸浆模塑设备,原材料和设备因客户对设备型号需求、订单饱和度、工人操作熟练度等因素存在一定关联性 [2] 纸代塑技术及国内发展情况 - 公司纸浆模塑设备涉及的纸代塑技术是用甘蔗渣等植物残渣脱水成型制成包装材料,而非在塑料上加纸成分 [2] - 国内纸代塑发展呈现良好趋势,有政策支持,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市场需求扩大,“禁塑”观念受重视,餐饮外卖市场对纸浆模塑餐饮具需求增长,行业产量、需求量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