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润材料(301090)
icon
搜索文档
华润材料: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3-12-26 11:07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MEG)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PTA、 MEG 价格受原油价格、国内外主要装置产能投放、装置开工率等各种因素影响, 长期以来价格波动频繁。按照行业惯例,原材料 PTA、MEG 采购一般以合约为主, 现货交易量有限,而产成品瓶级聚酯切片(PET)通常采用一口价、远期发货的销 售模式,并且交货期在定价后一个月的销售数量占总销售量的比重较高,因此原 材料的价格波动以及产销模式的不匹配给公司经营利润带来极大不确定性。为了 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销售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确保主营 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风险管理功能,开展原材料套 期保值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和竞争优势,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 PTA、MEG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 交易的 PTA 和 MEG 期货合约。 2、 ...
华润材料: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6 11:07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3-057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 510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军 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陈向军、张应 中、张小键、杨士旭、傅仁辉、朱利民、郭宝华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年度计划及业务授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年度计划》以及 ...
华润材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3-12-26 11: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材料"、"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华润材料开展原材料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MEG)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 PTA、MEG价格受原油价格、国内外主要装置产能投放、装置开工率等各种因 素影响,长期以来价格波动频繁。按照行业惯例,原材料PTA、MEG采购一般 以合约为主,现货交易量有限,而产成品瓶级聚酯切片(PET)通常采用一口价、 远期发货的销售模式,并且交货期在定价后一个月的销售数量占总销售量的比 重较高,因此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以及产销模式的不匹配给公司经营利润带来极 大不确定性。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销售 ...
华润材料: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6 11:07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股东间或者董 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 ...
华润材料: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3-12-26 11:07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3-063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5日下午15:00时(星期一)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1月15日下午15:00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
华润材料(301090) - 2023年10月3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0-31 10:32
行业产能情况 - 2023年行业新增产能近400万吨 [1] - 年底仍有部分产能计划投放,但部分产能可能推迟投放 [1] 公司运营情况 - 公司通过精益管理持续改善生产工艺,优化生产装置,保持设备稳定高效运行 [2] - 产能利用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 [2] 应对新增产能的措施 - 生产方面推进酯化蒸汽余热发电、天然气压差发电等项目,降低物耗能耗 [2] - 采购方面采用套期保值方式锁定成本 [2] - 销售方面深耕国内市场,增加签订长期订单,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2] - 根据订单情况控制库存,避免积压存货 [2]
华润材料: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3-10-31 08:58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旭先生和 余皓亮先生。公司董事会对原保荐代表人李旭东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3-056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 构,指定赵旭先生、李旭东先生为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接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来的《关于变更华润化学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由于保 荐代表人李旭东先生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 序进行,中信建投决定由保荐代表人余皓亮先生(简历详 ...
华润材料(301090) - 2023年10月3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0-30 10:42
财务表现 - 公司三季度营收为136.68亿元,同比增长5.07% [1] - 净利润为4.43亿元,同比下降35.6% [1] - 通过套期保值降低采购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减少吨费用 [1] 行业动态 - 2023年行业新增产能增速显著增加 [2] - 聚酯瓶片行业加工费自年初呈下降趋势,近期有所好转 [2] - 部分瓶片工厂因加工费亏损选择减产保价,价格向下空间受限 [2] 销售区域 - 国内主要销售区域为华南、华东、华北 [2] - 国外主要销售区域为非洲、亚洲、欧洲 [2] 其他信息 - 本次交流活动不涉及应披露重大信息 [2] - 活动形式为线上电话会议 [1]
华润材料(301090)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6.2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42%[2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36.6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7%[27]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1.98%[2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5.47%[27] - 净利润为4.4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5.6%[40] - 营业收入为136.6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5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129.3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50] -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90.52%至3636.99万元,因本期缴纳税费增加[9] - 财务费用同比上升53.77%至-4185.72万元,主要因汇兑收益减少[11] - 研发费用为326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50] -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激增17871.66%至362.48万元,因坏账准备转回[11] 非经常性损益和营业外项目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2149.07万元,其中政府补助1049.61万元,金融资产投资收益1430.08万元[6]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337.08%至343.57万元,主要因保险赔款增加[11] - 利息收入为401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7.1%[40]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90.41%至4.31亿元,因营运资金占用减少[11]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负为-2.52亿元,同比下降176.93%,主要因对深圳市聚昇投资企业投资4亿元[9][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0.41%[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2亿元人民币,同比转负[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89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6.0%[43]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2.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9%[4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4.4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9%[43]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为24.69亿元,较年初25.67亿元减少3.8%[36] - 应收账款为9.19亿元,较年初7.41亿元增长24.1%[36] - 存货为17.67亿元,较年初22.63亿元减少21.9%[36] - 衍生金融资产较年初下降73.03%至2046.89万元,主要因期货持仓公允价值变动[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新增4亿元,因对深圳市聚昇投资企业投资[9] - 合同负债较年初下降46.18%至2.69亿元,因销售预收款减少[9] - 合同负债为2.69亿元,较年初4.99亿元减少46.1%[37] - 应付票据为13.95亿元,较年初16.74亿元减少16.7%[37] - 流动负债为27.35亿元,较年初32.37亿元减少15.5%[37] 所有者权益和收益指标 - 未分配利润为22.28亿元,较年初19.06亿元增长16.8%[3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2.31亿元,较年初69.45亿元增长4.1%[3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002元,同比下降35.48%[21][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18%,同比下降4.46个百分点[27] 股权结构 - 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超过90%,其中控股股东华润化学材料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7.47%[33] - 华润化学材料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限售股8.54亿股,占股本57.4%[35]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55]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55] -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56]
华润材料: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0-17 08:58
关于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GLO2023BJ(法)字第 0107-4 号 致: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 件及复印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 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