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3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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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5-15 12:52
激励计划流程 - 2023年4月2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2023年4月28日至5月10日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1] - 2023年5月1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3年5月17日确定首次授予日[12] - 以2024年5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14] 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 - 向16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2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 - 作废153.80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变为144人,剩余未归属股票270.20万股[17] - 向1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6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4] - 原拟授予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为162人,授予总量调为485万股[16] - 18名激励对象失去资格,38.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17] - 因业绩未达目标,115.8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17] 人员获授情况 - 董事长、总经理林宜潘获授13.50万股[24] - 董事黄月明等5人各获授4.00万股[24] - 董事李丽红获授7.50万股[24] -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7人共获授24.00万股[24] 激励计划规则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5] - 预留授予分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26] - 董事和高管任职转让股份限制,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考核年度为2023 - 2025年,有营收累计目标[28]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等级对应不同归属比例[29] - 公司业绩达标,实际归属权益额度计算方式[30] - 预留授予费用按规定计量、提取和核算[31] 其他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37]
利和兴: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5 12:52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7名董事全出席[3] 决策事项 - 会议通过注销郑州分公司议案,7票同意[5][6] - 会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7] - 2024年5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6.55元/股向13人授61万股[8] -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3票同意[9]
利和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2024-05-15 12:52
股权激励 - 公司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20%[3]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数不超总股本1%[3] -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61.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6%[6] 人员获授情况 - 林宜潘获授13.50万股,占预留授予总数22.13%[6] - 其他核心骨干7人获授24.00万股,占预留授予总数39.34%[6]
利和兴: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4 08:18
报告披露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将于2024年5月10日16:00至17:00举办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 - 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网站参与[2] - 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提问[3] - 出席业绩说明会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宜潘等[3]
利和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2024-04-23 13:2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8,957,176股,每股发行价8.72元,募集资金总额339,706,574.72元,净额280,735,155.19元[11] - 2021年6月23日,民生证券汇入305,065,065.29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59,176,886.62元,含置换自筹资金141,239,146.78元[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5,401,663.84元,含未支付费用及收益3,843,395.27元[12] - 2023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5,769,956.78元[12] 账户管理情况 - 2022年6月、10月注销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4] - 2024年4月10日注销中国银行深圳布吉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4] 项目进展情况 - KI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6,540.14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7,704.02万元,进度100%,2023年4月29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效益 -395.28万元[2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4,732.83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419.56万元,进度51.12%,预计2024年10月28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22] 资金使用决策 - 2021年7月9日决议同意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合计14,648.80万元[23] - 2022年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3] - 2023年4月26日和5月17日相关会议同意对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和地点[22] - 2024年2月29日公司决议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置换[23]
利和兴: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2024-04-23 13:21
注册地址变更 -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龙华区龙华街道变更为观湖街道[2]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等应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可拒绝不正当目的查阅并15日内书面答复[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在董事会、监事会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7] - 特定犯罪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个人责任,自吊销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 - 公司股东等与公司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借款等资金往来需关注[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在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8]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8][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9] - 公司合并或分立,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9]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0] 会议与生效情况 -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2] - 《公司章程》部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修订内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后生效[10]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1] 其他 - 备查文件包括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章程》(2024年4月)[1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14]
利和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3:21
融资额度 - 利和兴及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拟申请最高不超10亿元综合融资额度[1] - 融资额度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可循环使用[1] 审议情况 - 2024年4月23日,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5] - 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 关联情况 - 林宜潘和黄月明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关联自然人[4][6] - 年初至披露日,二人除领薪和担保外无其他关联交易[11]
利和兴: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3 13:19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8]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7]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8]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超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8] - 使用闲置资金投资产品需经董事会审议等,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16][17] - 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需符合条件并公告[18][19]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开展部分财务性及高风险投资[14] 超募资金使用 - 实际净额超计划金额,应安排使用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披露[20] - 单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1]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12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23] 募集资金项目管理 - 超过前次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项目[24]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25] - 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5]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33] 监督与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33] - 独立董事经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3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一次[35] - 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37] 违规处理 - 擅自改变用途等未及时披露,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9] - 对违规责任人公司将根据情况处罚[41] - 致使公司损失,公司可依法追究赔偿责任[4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43]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有新规做相应修正[43] - 本办法“以上”含本数,“以下”等不含本数[44] - 制度未规定适用法律法规,抵触时以法规为准[44]
利和兴: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3 13:19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和兴")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 额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 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提 供的贷款融资担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 司")2024 年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
利和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3 13:19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5-00020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5-00020 号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了鉴证。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