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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领先智能装备供应商,与国内头部客户合作,AI服务器+液冷超充有望多点开花
天风证券· 2024-06-04 13:02
利和兴:智能制造领先企业,为华为重要供应商 - 利和兴是一家专注于自动化、智能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成为新一代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5G)领先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提供商 [5][6] - 公司主要涉及检测类设备和制程类设备,应用于智能终端、智能摄像机和5G基站器件等产品制造领域 [7][8]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类别由智能制造设备类产品、专用配件及技术服务构成,其中智能制造设备类产品是公司目前的主导产品 [9] -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稳定集中,林宜潘和黄月明夫妇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0] 3C智能装备:产品设备多样,与华为共同发展 - 公司以检测类产品为起点,后续拓宽产品应用领域,承接制程类产品 [14][15] - 公司是华为重要的设备供应商,在华为设备需求份额占比接近10% [19] - 华为智能手机在2024年第一季度重回中国市场前五,并跃升为中国大陆智能手机市场第一 [20][21] 液冷超充:新一代充电技术方案,市场潜力无限 - 全液冷超充解决方案具有高可靠、低噪音等优势,华为将大规模布局全液冷超充充电桩 [23][24] - 预计到2024年底,华为600kW全液冷超级快充将完成超过10万个的部署 [34] - 利和兴在数字能源领域开展多产品线布局,有望从新一代液冷超充技术的革新中受益 [35] AI服务器:国产替代箭在弦上,庞大需求驱动增长 - 2021年全球AI服务器市场达到156.3亿美元,同比增长39.1%,中国市场领跑全球 [37][38] - 国内服务器品牌厂商在AI服务器市场占优,未来有望放大优势 [39][40] - 英伟达芯片受到进口限制,华为昇腾服务器有望加速国产替代 [41][42] 盈利预测与估值模型 - 预计2024-2026年公司营收分别为10.87亿元、13.04亿元、15.53亿元,同比增长131%、20%、19% [44][45][46][47] - 采用PEG估值法,给予利和兴2024年PEG 1.1倍,对应PE为38倍,目标市值33.6亿元,对应目标价14.38元/股 [49]
利和兴: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6-04 10:31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轩社区环观中路 308 号立伟工业园厂房四 102 1 / 2 法定代表人:林宜潘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及未来发 展规划变更了公司注册地址,同时依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近日,公司完成了前述事项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公司住所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办事处清湖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轩社区环观中路 | | | 居委清湖村神径工业区厂房 1 栋 1-4 层。 | 308 ...
利和兴:关于郑州分公司完成注销的公告
2024-05-20 09:07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分公司完成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情况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郑州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深圳市 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 责办理郑州分公司注销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郑州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近日,公司收到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登记通知书》, 郑州分公司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郑州分公司注销后,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登记 ...
利和兴: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12:17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85号汇德大厦1号写字楼21层公司大会议室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宜潘 ...
利和兴: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2:17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 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5月16 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 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1. 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公司章程》; 2. 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 ...
利和兴: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5-15 12:54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 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 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 ...
利和兴: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5 12:54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公司汇德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传坤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
利和兴: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5-15 12:54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计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2.14%[9] - 首次授予43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88%,占授予权益总额87.80%[9] - 预留6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6%,占授予权益总额12.20%[9]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3] 授予情况 - 2023年5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424万股[27] - 2024年5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61万股,价格6.55元/股[29]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65人调为162人,授予总量调为485万股[30] 激励对象 - 董事长林宜潘等6人各获授10万股,占授予总数2.00%[10] - 核心骨干人员温元炜获授9万股,占授予总数1.80%[10] -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158人获授370万股,占授予总数74.00%[11] - 预留授予13人,林宜潘获授13.5万股,占预留总数22.13%[38]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分三个归属期,比例为30%、30%、40%[16] - 预留若2023年三季报前授予,归属同首次;之后授予,前两期比例50%[16] 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 - 2025年[20] - 首次授予2023年营收不低于5.50亿元,23 - 24年累计不低于12.65亿元,23 - 25年累计不低于21.23亿元[20][21] 费用情况 - 预计61万股预留授予摊销总费用276.33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为128.58万元、121.28万元、26.48万元[44]
利和兴: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12:52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3年4月14日拟订和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2023年4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7] - 2023年4月28日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8] - 2023年5月17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1] - 2024年5月11日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14] - 2024年5月15日决定预留授予日并授予限制性股票[14] 激励计划数据 - 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42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 - 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6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6.55元/股[14] - 3名被取消首次授予资格,调减15万股限制性股票[10] 激励计划条件 - 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自身未发生特定情形[21][22] - 授予条件已满足,实施授予符合规定[24]
利和兴:关于注销郑州分公司的公告
2024-05-15 12:52
公司决策 - 2024年5月15日审议通过注销郑州分公司议案[2] - 注销基于整体经营规划和管理需要[3] 决策影响 - 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效率,降低成本[3] - 不影响正常经营,不改变财报范围,不损害股东利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