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300906)
搜索文档
日月明(30090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8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发挥审计在强化内部 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 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 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不 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四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 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 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江西日月明 ...
日月明(3009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8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多种方式选聘[6] - 以满足要求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9] - 股东会通过后签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9]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续聘规定 - 符合要求的事务所续聘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费用及披露 - 聘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9] 文件保存 - 选聘等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12] 改聘情况 - 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3]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尽职调查并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13] - 除规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无故改聘[13]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5] - 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7]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7] 其他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向前任了解情况并调查拟聘事务所[1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会议通知[14]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4] - 不再选聘存在严重违规情形的事务所[17]
日月明(30090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7
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市满一年,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6]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12]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均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1] - 因违法犯罪等情况未满规定期限不得减持股份[16]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和高管应在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6]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 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6] - 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7]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19] - 违规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且造成不良影响应引咎辞职[19]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9] - 严重违法交由监管部门处罚[19]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1] - 《公司章程》规定更严时应遵守其规定[17] - 董事和高管应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17]
日月明(300906)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7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 1 页 共 8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 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含直接 和间接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相互 之间、公司及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它方式的担保。具体 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 第四条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相互提供担 保。 第五条 公司作出的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审议。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 ...
日月明(30090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7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 9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 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
日月明(3009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7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 1 页 共 7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委员在任期内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委 员低于本细则规定人数的,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在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就 职前,原审计委员会委员仍应继续履行 ...
日月明(3009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7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2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 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 ...
日月明(3009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 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一)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 ...
日月明(3009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7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条 为明确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 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 1 页 共 19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地 点。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东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 ...
日月明(30090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11:47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服が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 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