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智能(30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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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胜智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3:52
业绩总结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3] 内部控制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利润总额、营收、资产总额错报比例分级[6]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实际损失总额分级[9] - 报告期内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11][12] 机构评价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内控体系重大方面有效[14]
万胜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燕)
2024-04-22 13:52
公司治理 - 2023年度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无缺席和委托出席[6] - 2023年度召开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听取意见[6] - 2023年独立董事对多项事项发表同意独立意见[7][8] - 董事会设战略等四个专门委员会[9] - 独立董事担任审计等委员会相关职务[9] 未来计划 - 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14] 沟通交流 - 2023年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及事务所多次沟通[14] - 2023年独立董事借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沟通[15]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和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23] 报告披露 - 按时编制披露多份报告,准确披露财务等数据[24] 审计与薪酬 - 2023年续聘天健为审计机构[25][26] - 2023年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27]
万胜智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22 13:52
公司资本与上市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442.94万元[5] - 2020年9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5] 募集资金 - 公开发行股票3,931.34万股,发行价每股10.33元,募集资金40,610.74万元[6] - 募集资金净额为34,336.14万元[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16] 其他事项 - 2023年6月21日收到浙江监管局警示函[10]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14]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15]
万胜智能(300882)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2 13:52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1947亿元,同比增长5.7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66.92万元,同比增长16.8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128.04万元,同比增长47.89%[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1947亿元,同比增长5.7%[1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66.92万元,同比增长16.9%[1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同比增长16.7%[1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69.08万元,同比下降408.2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88.54万元,同比增长138.48%[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99.28万元[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973.34万元,同比增长67.8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69.08万元,同比下降408.2%[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88.54万元,同比改善138.5%[1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2079亿元,同比下降21.1%[19] - 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000万元[19] 资产与负债 - 公司总资产为16.0491亿元,同比增长1.46%[7] - 应收账款为2.9175亿元,同比增长38.07%[9]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721,285,849.20元,较期初减少1.33%[13]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91,750,622.55元,较期初增长38.07%[13]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30,646,062.51元,较期初减少56.67%[13] - 存货期末余额为98,683,416.14元,较期初减少3.36%[13]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261,469,946.17元,较期初减少2.31%[14]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67,955,027.35元,较期初减少22.53%[14]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11,535,288.41元,较期初减少61.81%[14] -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12,868,449.74元,较期初减少26.52%[14] - 公司负债合计为3.9376亿元,同比下降5.6%[1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1115亿元,同比增长4.0%[15] 研发费用 - 研发费用为1638.66万元,同比增长33.71%[9] - 研发费用为1638.66万元,同比增长33.7%[15] 股东信息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浙江万胜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3.30%,持有108,970,589股[10] - 公司股东巴特苏龙通过融资融券业务持有794,800股[11]
万胜智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13:52
万胜智能 300882 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万胜智能 300882 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 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1. 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数、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各次监事会会议和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 |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 | | --- | --- | --- | | | |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6. 《关于公司2022年 ...
万胜智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4-22 13:52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 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备 案事宜,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负 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工作。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 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 工作。 公 ...
万胜智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4-22 13:52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 东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胜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或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 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 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监事特指非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 更换,不 ...
万胜智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2 13:52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 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指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 同)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 息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下同)、公司主要股东及有可能接触相关信息的相关人员。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 准确、全面、完 ...
万胜智能: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2 13:52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 金往来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 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股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 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认 ...
万胜智能:授权管理制度
2024-04-22 13:52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 权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总 经理、董事长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 交易所的监管规则、《公司章程》、本制度、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定的董事会职 权或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