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30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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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德鑫泰: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2023-09-14 07:47
近日,江苏锐美已完成股权转让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取得泰州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300881 证券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3-032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与吴克桦、罗应涛、朱才林、柯冬云(以下简称"交 易对方")及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锐美")签署了《关 于受让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51%股权之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公司 分别以现金人民币 19,954.44 万元、5,824.50 万元、1,281.06 万元及 990.00 万 元收购吴克桦、罗应涛、朱才林及柯冬云持有的江苏锐美 36.2808%、10.5900%、 2.3292%、1.8000%的股权,即公司合计以现金人民币 28,050.00 万元收购交易对 方持有的江苏锐美 5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苏锐美 51.00% 的股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
盛德鑫泰: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3-09-07 10:1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4 号)同意注册,盛德鑫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德鑫泰")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 开发行前总股本 7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 证券代码:300881 证券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3-031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股东 户数共计 4 户,股份数量为 80,85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3.50%,限售期 为 36 个月。 2、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公 ...
盛德鑫泰:2023年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09-07 10:14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盛德鑫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鑫泰"或"公司")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4 号)同意盛德鑫泰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数量为 7,500.00 万股,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 2,500 万股,首次 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0,000 万股。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
盛德鑫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8-31 11: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3-030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 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08 月 31 日(星期四)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08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08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08 月 31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公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
盛德鑫泰:盛德鑫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08-31 11:0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 ...
盛德鑫泰: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023-08-25 15:02
证券代码:300881 证券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3-029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工业用能源设备类无缝钢管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产品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德鑫泰"或"上市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盛 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277 号,以下 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在 2023 年 8 月 25 日前将 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 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公司会同会计师、评估师及律师就关注函所涉及事项逐 一核查,现将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 1.请结合你公司业务开展及发展战略、江苏锐美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主 要资产、客户资源及核心竞争力等,分析说明公司收购江苏锐美 51%股权的原 因和商业合理性,本次收购是否产生协同效应以及对你公司生产经营、财 ...
盛德鑫泰: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对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3-08-25 15:02
《关于对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之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 8 月 16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现金收购江苏锐 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2023 年 8 月 18 日,上市公司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盛德 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27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关注函》有关问题讲 行了认真分析,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之规定,按照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2.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显示,以 2023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收益法下江苏锐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53,500万元, 评估增值率 628.61%,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值为 15,427.13 万元,评估增值率 210.10%。交 易各方同意以收益法评估值为基础,确定江苏锐美 51%股权最终交易总价为 28, 050 万元。 (1) 请补充说明两种评估方法结果差异较大及最终 ...
盛德鑫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所涉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3-08-25 15:0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所涉相关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锦 天 域 律 师 事 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传真:021-20511999 电话:021-20511000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所涉相关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01F20233772 致: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鑫泰"或"公司")的委托,并根据公司与本所签订的 《法律服务协议》,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3年8月18日出具的《关于对盛德 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277 号)(以下简 称"《关注函》")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所涉 相关事项 ...
盛德鑫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
2023-08-25 15:02
业绩数据 - 2022年、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7674.62万元、8797.78万元[1] - 2022年、2023年一季度净利润分别为2878.01万元、905.52万元[1] - 2022年、2023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 23681.89万元、 - 8880.81万元[1] - 2023年一季度末总资产为59233.52万元,应收款项总额为27049.80万元[1] - 2022年毛利率为27.33%,2023年1 - 3月为33.13%,2023年4 - 12月预测为26.26%[8] - 2023年预测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54.42%,未来五年预测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2.19%、18.55%、11.16%、6.69%、2.00%[8] 未来展望 - 2023年度预计收入较2022年增长约18.27%[9] - 未来几年营业收入环比增长率分别为18.27%、14.94%、6.34%、5.64%、4.89%、1.65%,复合增长率为8.46%[10] -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和比亚迪订单需求增加,2023年度收入预计明显涨幅[9] - 基于现有订单增长和对新能源市场预判,预计未来几年营业收入增长[10] 现金流情况 - 2023年1 - 3月和2022年度销售收款中票据收款占比分别为96.21%和88.40%,采购付款中票据付款占比分别为20.98%和30.13%[15] - 2022年度和2023年1 - 3月迪链票据保理与银行承兑票据贴现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金额分别为25182.83万元和10486.39万元[17] - 迪链保理及票据贴现模拟调整后2022年度和2023年1 - 3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00.93万元和1605.58万元[17] - 票据收付款模拟调整后2022年度和2023年1 - 3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59.33万元和3762.48万元[17] 应收款项情况 - 2022年度和2023年1 - 3月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合计为26286.09万元和27404.8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48.94%和46.26%[19] - 2022年度和2023年1 - 3月未终止确认的迪链余额分别为14688.74万元和1914.19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56.29%和74.86%,占资产总额比例为27.34%和32.61%[19]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应收款项合计28854.93万元,截至2023年8月20日期后回款20340.04万元[22] - 截至2023年8月20日,2022年末应收款项累计收回27003.66万元,收回比例97.38%;2023年3月末应收款项累计收回20340.04万元,收回比例70.49%[24] - 截至2023年3月31日,主要客户应收款项总金额28854.93万元,主要客户前五大合计25532.92万元,占比88.49%[26]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主要客户应收款项总金额27729.38万元,主要客户前五大合计25007.53万元,占比90.18%[28] 其他财务指标 - 2023年1 - 3月固定资产报废损失8.44万元,财务费用362.30万元,投资损失 - 0.34万元[13] - 2022年度固定资产报废损失3.91万元,财务费用1009.55万元,投资损失 - 0.13万元[13] 子公司情况 - 安徽锐美和湖北锐美分别成立于2022年12月20日及22日,截至回复出具日未实际出资、未经营业务[46] - 若安徽锐美和湖北锐美在业绩承诺年度合计净亏损超2000万元,超出部分需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扣非净利润合并计算[42] - 两家新设子公司近一两年内的亏损上限为2000万元,对业绩承诺期内相关财务指标影响较小[49] - 承诺期承诺总金额为17364万元,承诺期利润覆盖率为32.46%[49] - 两家新设子公司在筹备初期2000万元以内的净亏损不纳入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的净利润[5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广东鸿图收购广东宝龙汽车60%股权,业绩承诺期内扣非净利润合计不低于6000万元[50]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标的公司预计不介入新产品研发生产,依靠现有产品业务可完成业绩承诺[46] 其他新策略 - 标的公司拟每个会计年度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两家新设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52]
关于盛德鑫泰的关注函
2023-08-19 12:24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277 号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6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江苏 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显示,公司拟以人民币 28,050 万元收购江苏锐美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锐美"、"标的公司")51%的股 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以下事项: 1.请结合你公司业务开展及发展战略、江苏锐美主营业 务开展情况、主要资产、客户资源及核心竞争力等,分析说 明公司收购江苏锐美 51%股权的原因和商业合理性,本次收 购是否产生协同效应以及对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现 金流量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 2.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显示,以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收益法下江苏锐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 1 评估值为 53,500 万元,评估增值率 628.61%,资产基础法下 的评估值为 15,427.13 万元,评估增值率 210.10%。交易各 方同意以收益法评估值为基础,确定江苏锐美 51%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