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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昊科技(30085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本 公司称"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董 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
申昊科技(3008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 ...
申昊科技(30085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规 范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申昊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董事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
申昊科技(3008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 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八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 ...
申昊科技(30085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互 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 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 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 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 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 冲突。 第五条 公司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 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 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互动易 平台的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 ...
申昊科技(3008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杭 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至少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均由董事会产 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
申昊科技(30085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 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全体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经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
申昊科技(30085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3,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独立董事尽职履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
申昊科技(30085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 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 信息。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 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 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 ...
申昊科技(300853)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1:48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写目的 为了规范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规范的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目标产生 的潜在影响。公司将企业风险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进行区分管理,外部风险包括政 治风险、法律合规风险、社会文化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内部风险包括战略风 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等。 本制度所规范的风险管理,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 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 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 1 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二条 总体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