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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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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27 10:18
内部控制目标 -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应达到七个目标,包括形成科学机制、落实法规方针等[5] 内部控制活动 - 内部控制活动涵盖销售收款、采购付款等所有营运环节[5] 内部控制要素与原则 - 建立内部控制应考虑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基本要素[6] - 制定与修改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合法性、全面性等总体原则[10] 内部控制责任主体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3]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的内部控制进行检查、监督[3] - 高级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3] - 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4] 公司治理与管理 - 制定相关制度完善治理结构,确保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15] - 明确各部门、单位、岗位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授权等制度[15] - 加强对子公司管理控制及重要活动控制,制定控制政策及程序[10][41] 风险评估与控制 - 建立完整风险评估体系监控各类风险[11] - 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并遵循相关原则[20] - 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等原则并控制担保风险[24] - 重大投资应遵循合法等原则并控制投资风险[34] 募集资金管理 - 严格按要求做好募集资金存储等方面工作[29] - 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且专户不得他用[29] - 保证募集资金使用与承诺一致并履行审批手续[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31] 委托理财管理 - 进行委托理财需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36] 信息披露管理 - 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38] 信息与沟通 - 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45] 反舞弊机制 - 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46] 举报投诉处理 - 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48] 内部监督 -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专项监督范围和频率依情况确定[50] 缺陷整改 - 对监督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方案[50]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5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生效[52][53]
佰奥智能(30083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7 10:18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投资计划调整与论证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16]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对项目重新论证[16]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可置换自筹资金[18] - 项目实施中自筹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8]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8] - 用闲置资金补充需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协议签订与管理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协议提前终止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1] 专户与资金归还 - 专户数量不超募投项目个数[7]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应归还,无法归还需提前审议并公告[20]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达计划金额需安排使用计划并经审议披露[18] - 超募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使用需审议[21] - 单次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以上,须股东会审议[23] 资金用途变更与节余处理 - 特定情形视为用途变更,变更需审议[26] - 拟变更用途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公告[27]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程序[29] - 节余资金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9] 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并报告[31] - 董事会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出具专项报告并鉴证[3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34] - 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4] - 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35] 违规处理与制度适用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违规应报告并披露[37] - 施行后超募资金适用新规[37] - 施行前超募资金适用原有制度[3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40]
佰奥智能(30083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7 10:18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含选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 决定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 ...
佰奥智能(3008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10:18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下六十日内完成补选,补选前原董事履职[4]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三十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离职交接 - 董事及高管离职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确认书[12] 忠实义务与股份转让 - 离任后三年忠实义务有效,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4] 追责与复核 - 公司追责离职人员,离职人员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6]
佰奥智能(30083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7 10:1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应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审批与管理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8] - 申请需经部门、证券部、董秘、董事长审批[9] 后续处理 - 需对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登记归档[9] - 做好保密和跟踪报告,特定情形及时披露[10] - 不符合规定处理将惩戒相关人员[12]
佰奥智能(300836) - 章程
2025-10-27 10: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4月2日核准首次发行12,313,930股普通股,5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9,268.5610万元[10] - 公司发起人股东6名,2015年10月31日以净资产出资折合1,200万股[17] 股权结构 - 肖朝蓬持股5,596,800股,比例46.64%[18] - 朱莉华持股1,689,600股,比例14.08%[19] - 深圳市达晨创丰持股1,440,000股,比例12.00%[19] 股份相关规定 - 已发行股份92,685,610股,均为普通股,面额1元[19] - 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可查会计账簿[35]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特定情形可诉讼[38] 股东会相关 - 审议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事项[47] - 审议关联交易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事项[47] - 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股份及债券[4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1] - 董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含1名职工代表、3名独立董事[123]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3] 财务相关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7]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7]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83]
佰奥智能(300836)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0-27 10:18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 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依据《创业板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法 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公司关联人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
佰奥智能(30083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7 10:18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 ...
佰奥智能(3008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7 10:18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独立董事委员连任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 ...
佰奥智能(30083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0-27 10:1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特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为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