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3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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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5-16 12:21
现金管理计划 - 公司拟用不超6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 - 投资品种含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等[3] -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5] 风险与措施 - 投资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短期实际收益不可预期[9] - 公司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如财务部跟踪等[11] 审批情况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保荐机构无异议[12][13][15]
乐歌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5-16 12:21
现金管理决策 - 2024年5月1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1][12] 投资安排 - 拟用不超6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产品[3][2] - 投资期限12个月,以公司名义购买[4][5] 风险与管理 - 收益受宏观经济影响不可预期,财务部实时跟踪[8][10]
乐歌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6 12:21
激励计划 -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调为9.70元/股[4] - 202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分别调为7.84、7.79元/股[5][6]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5月16日,向48人授33.30万股[8] 资金管理 - 公司用不超60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7] 会议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3]
乐歌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2:21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3年7月14日向210名激励对象授予244.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1] - 2024年5月16日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33.3万股,价格7.79元/股[12][19] 权益分派 - 2023年年度以总股本312,634,76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4.0元,共派125,053,905.6元[14] 价格调整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19元/股调整为7.79元/股[15] 审议流程 - 2023年6月1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0] - 2023年7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1] - 2024年5月16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调整和授予预留部分议案[12]
乐歌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2:2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0年7月23日向89名激励对象授予190万份股票期权[11][12] - 2021年6月4名激励对象离职,67,000份期权注销,激励对象调为85名[12] - 2021年8月84名激励对象可行权1,486,825份期权,38,231份注销[13] - 2022年4月3名激励对象离职,62,400份期权注销[14] - 2022年6月79名激励对象可行权1,053,156份期权[14] - 2022年7月9名激励对象致71,916份期权注销,激励对象调为81名[15] - 2022年9月注销31,600份期权[16] - 2023年6月75人可行权1,322,255份期权,占总股本0.42%[17] 权益分派 - 2023年年度以总股本312,634,76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4.0元,共派125,053,905.6元[19] 行权价格调整 - 2021年6月行权价格由28.75元/股调整为13.68元/股[12] - 2022年7月行权价格由13.68元/股调整为13.48元/股[15] - 2023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10元/股调整为9.70元/股[19]
乐歌股份: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4-05-16 12:21
融资相关 - 2024年5月16日审议通过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议案[2] - 原有效期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4年7月13日,拟延至2025年7月13日[3] - 除延长有效期外,发行方案其他事项不变[3]
乐歌股份: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助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5-16 12:18
| 证券代码:300729 |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4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2 |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助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及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虞浩英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聘任为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瞿奇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 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不存 ...
乐歌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2024-05-16 12:18
| 证券代码:300729 |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4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2 |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 |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 秘书、副总经理茅剑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茅剑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茅剑 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茅剑辉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茅剑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推 动公司规范治理、信息披露、资本运作和战略规 ...
乐歌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2:1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之 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法律意见书 致: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第一节 法律意见书引言 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股份"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乐歌股份:关于不向下修正乐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05-16 12:18
可转债发行 -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发行14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1.42亿元[4] - 2020年11月10日,1.42亿元“乐歌转债”在深交所挂牌交易[4] 转股价格调整 - 2021年5月27日,转股价格由73.13元/股调为56.12元/股[5] - 2021年9月9日,转股价格由56.12元/股调为55.88元/股[5] - 2021年11月1日,转股价格由55.88元/股调为49.24元/股[6] - 2022年5月18日,转股价格由49.24元/股调为48.98元/股[6] - 2022年12月12日,转股价格由48.98元/股调为46.48元/股[7] 转股价格修正决策 - 2024年5月16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3] - 2024年5月16日董事会决定本次不修正,未来六个月内再触发也不修正[3] - 2024年11月16日起再触发,董事会再决定是否修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