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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材(30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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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学品板块9月1日涨2.02%,安集科技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2.12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9-01 08:40
板块整体表现 - 电子化学品板块较上一交易日上涨2.02%,领涨个股为安集科技(涨幅8.19%)[1] - 上证指数当日上涨0.46%至3875.53点,深证成指上涨1.05%至12828.95点[1] - 板块内10只个股涨幅超2.5%,最高涨幅达8.19%;10只个股下跌,最大跌幅为3.86%[1][2] 个股价格表现 - 安集科技收盘价189.99元,成交量8.37万手,成交额15.24亿元,涨幅居首达8.19%[1] - 晶瑞电材涨幅6.58%至12.63元,成交148.95万手,成交额18.33亿元[1] - 天通股份涨幅5.79%至10.05元,成交184.34万手,成交额18.28亿元[1] - 广信材料跌幅最大达3.86%至26.64元,成交16.80万手[2] - 同宇新材下跌2.78%至200.20元,成交量1.30万手[2] 资金流向分析 - 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2.12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出725.3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2亿元[2] - 晶瑞电材主力净流入1.87亿元(占比10.22%),但散户净流出1.87亿元[3] - 天通股份主力净流入6127.49万元(占比3.35%),游资净流出939.59万元[3] - 安集科技主力净流入5494.81万元(占比3.6%),游资净流出4073.90万元[3] - 鼎龙股份主力净流入3048.40万元(占比3.61%),游资净流出1502.06万元[3]
晶瑞电材股价涨5.15%,国泰基金旗下1只基金位居十大流通股东,持有386.99万股浮盈赚取236.06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9-01 04:21
公司股价表现 - 9月1日股价上涨5.15%至12.46元/股 成交额10.13亿元 换手率8.26% 总市值133.69亿元 [1] 主营业务构成 - 高纯化学品占比58.69% 光刻胶13.79% 锂电池材料13.68% 工业化学品9.61% 能源4.01% 其他0.23% [1] - 产品应用于半导体和新能源行业 [1] 机构持仓情况 - 国泰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ETF(159516)二季度新进十大流通股东 持股386.99万股 占流通股0.39% [2] - 该基金当日浮盈约236.06万元 [2] 相关基金业绩 - 国泰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ETF规模24.36亿元 今年以来收益24.06% 近一年收益63.56% 成立以来收益24.39% [2] - 基金经理艾小军管理规模1418.59亿元 任职期间最佳回报206.06% 最差回报-42.8% [3]
晶瑞电材(300655) - 关于 晶瑞转债 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
2025-08-29 08:32
| 证券代码:300655 | | --- | |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 | 公告编号:2025-094 |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瑞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晶瑞转债"到期兑付数量:17,935张 2、"晶瑞转债"到期兑付金额:1,990,785元人民币(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晶瑞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8月29日 4、"晶瑞转债"摘牌日:2025年8月29日 一、"晶瑞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87号"文核准,晶瑞电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8月2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8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18,500万元,存续期限6年。 二、"晶瑞转债"到期兑付情况 根据《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在本次发 ...
晶瑞电材回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问询:市场法评估作价具合理性
新浪财经· 2025-08-28 15:40
评估方法选择 - 交易采用市场法评估值为782亿元 较资产基础法评估值603亿元高出296亿元 因市场法更全面反映企业市场价值和无形资产[2] - 市场法增值率4145% 资产基础法增值率911% 差异源于市场法考虑可比公司估值倍数及技术团队等无形资源[2] - 选取市场法因其数据时效性强 符合投资者视角 能综合财务与非财务指标影响[2] 可比公司选取 - 选取晶瑞电材自身及江化微格林达作为可比公司 基于行业经营模式产品类型多维度筛选并通过T检验[3] - 选取自身作为可比公司符合行业惯例 业务结构经营模式类似且满足市场法应用前提[3] - 针对标的资产研发销售依托上市公司情况 评估过程已在非财务指标中修正确保可比性[3] 收益法评估 - 前次增资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为409亿元 实际收益未达预测因产品验证周期长量产销售不及预期[4] - 本次未采用收益法因终端客户质量要求高验证周期长导致未来收益无法合理预测 且行业惯例均未采用[4] - 本次估值市净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收购价格与净资产比例略低于可比交易[4] 市场法评估细节 - 非流动性折扣比例取值3932% 依据充分且处于同行业合理区间[5] - 标的公司无封存设备等溢余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净额调整已充分考虑相关因素[5] - 剔除上市公司后标的公司估值差异率882% 说明本次估值结果合理[5] 经营状况与定价 - 标的公司经营持续改善 营业收入规模扩张产能提升 2025年1-6月已实现扭亏为盈[8] - 加期评估显示估值提升 发行价格高于法规底价 与同行业市场法案例相比定价合理[8] - 交易以基准日评估结果定价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8] 研发指标计算 - 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研发人员占比计算口径一致 测算数据准确符合实际情况[6]
晶瑞电材(300655) -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5-08-28 13:57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重组管理 办法》《格式准则第 26 号》《证券法律业务办法》《证券法律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而出具。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8 号北京国际财源中心 A 座 32 层 100022 电话:+86 10 82255588 www.vtlaw.cn 北京 深圳 上海 成都 武汉 西安 长沙 杭州 海口 南京 广州 昆明 福州 重庆 天津 合肥 郑州 香港(联营)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作为发 行人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已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就本次交易出具《北京市万商 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法 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2025 年 4 月 24 日,晶瑞电材公告 ...
晶瑞电材(300655)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及专项核查意见
2025-08-28 13:57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及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及专项核查意见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及专项核查意见 目录 回复 —————————————————————————————————— 1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及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及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5 年 6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30004 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问询函")的要求,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晶 瑞电材"或"上市公司")会同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 估师")等中介机构,按照贵所的要求对审核问询中提出的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 论、核查和落实,现逐条进行回复说明,请予审核。除特别说明外,本审核问询 函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 ...
晶瑞电材(300655)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豁免版)
2025-08-28 13:5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 的审核问询函》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按照贵所下发的《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3000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的要求,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晶瑞电材" )及 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将相关回复说明如 下。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中的报告期指 2023 年、2024 年; 除此之外,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 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关的含义。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 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对重组报告书的引用 | 宋体 | | 对重组报告书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2 回复之核 ...
晶瑞电材(300655)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2025-08-28 13:5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出具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 3-1-1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声明与承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接受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电材")委托,担任晶瑞电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独立财务顾问,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正原则,通过认真履行尽 职调查义务和对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审慎核查后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旨在就 本次交易行为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晶瑞电材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 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 ...
晶瑞电材(300655) -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5-08-28 13:57
| 股票代码:300655 | 股票简称:晶瑞电材 |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31 |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 | | 交易对方名称 | 住所 | | --- | --- | | 湖北长江(潜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章华南路 34 号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 | 有限公司 | 层 701-6 | | 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 |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环嶝北路 98 号 2 楼 202 室 | | (有限合伙) | 之十 | | 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 |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 | |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塔楼 座 112 2 901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八月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 ...
晶瑞电材(300655) -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5-08-28 13:57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 涉及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1315号 (共一册 第一册)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37 | | --- |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 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不承担责任。 三、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 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