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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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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8 10:4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决定[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购买或出售资产按交易类型12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并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9] - 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特别决议事项中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44] 股东会召开与通知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时2个月内召开[10]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15] - 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5]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21]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股东会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1][2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1]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37]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6]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48]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45]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实施[50] - 股东会结束后按深交所要求披露决议,董事长审查内容,董事会秘书具体实施[51] - 公告股东会决议时需同时公告律师法律意见书[52] - 出现《公司法》等修改抵触或股东会决定情况,公司应修改规则[53]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53] - 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5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4]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订、修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4]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0:44
网络投票服务规定 - 召开股东会需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在册股东有权表决,同股份以首次投票结果为准[2] - 应在股东会通知明确网络投票事项,通知次日申请开通服务并录入信息,股权登记次日复核[4] - 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两日提供股东电子数据,股权登记日和开始日至少间隔两日[5] 投票时间与代码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代码为35+证券代码后四位[7]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上午9:15至现场股东会结束日下午3点[9] 投票规则 - 多账户持相同类别股份可用任一账户投票,按首次有效投票结果和股份数计出席表决权总数[12] - 部分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计入出席表决权总数,交易系统投票无效[13] - 非累积投票提案需明确表决意见,累积投票提案按股份算选举票数,以首次有效投票为准[14] - 设置总提案时,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为准[15] 中小投资者投票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单独统计并披露其投票结果[16]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0:44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应通知保荐或独财[6]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1][23]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1]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专户[12][15]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6个月内实施[13]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项目个数[5] - 从专户调用资金需审批,超董事长授权报董事会[10]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 三方协议签订后可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三次违约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7] 监督检查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收到审计报告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22] - 保荐或独财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同意可聘注会出具鉴证报告[25]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8]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8 10:44
董事选举制度 - 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度[2] - 累积投票制下一股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2] - 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 选举规则 - 全部提案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进行差额选举[4] - 参加股东会股东代表的有效投票权总数为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4] - 股东对单个候选人投票不得超有效投票权总数[4]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无效,等于或少于有效[5] 当选规则 - 排名最后的两名以上当选董事得票相同且超拟选聘人数时重新选举[5] - 当选者所得票数应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5] - 三轮重选仍无法选出足够董事,原任董事15日内重新推荐缺额候选人[5]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0:44
融资审批 - 年度借款额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讨论通过[4] - 单笔借款2000万以上且不超净资产30%,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决定[4] - 单笔借款超净资产30%,经董事会、股东会决定[4] 融资申请 - 《融资申请报告》需包含拟融资金额、期限等内容[10] - 审批应审核经营计划、融资用途等[6] 其他规定 - 连续3个月内借款金额累计计算适用审批权限[4] - 借款涉及担保由批准借款机构同时审批[6] - 慎重审批资产负债率过高方新融资申请[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1]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0:44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提交股东会[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且半数以上通过[12] - 未达股东会审议批准权限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且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风险控制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14]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4] - 公司发现被担保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应控制风险并追偿损失[21] - 财务部应针对其他风险提出处理办法报审定后提交董事会[21] -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且按份额担责时公司应拒绝超出约定份额的责任[21]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追偿[21] 担保展期与信息披露 - 公司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1]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3] - 参与担保事宜部门和责任人应向董事会秘书通报情况并提供资料[23]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会视情况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5] -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或无视风险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担责[26]
吉大通信(300597) -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通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18 10:44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7月2日决议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7月3日发出通知并公告[4] - 本次股东会7月18日下午两点在长春召开,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18日9:15 - 15:00 [5] 股东投票数据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00人,代表股份62,726,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300%[6] - 中小投资者94人,代表股份13,369,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152%[6] 议案表决情况 - 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超99%,中小股东同意比例超97%[9][10][12][13][14][15][17][18][19][21][22][23][24] 会议结果 -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规,表决事项均获有效通过[5][7][25][26]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7-14 09:06
股东大会信息 - 股东大会2025年7月14日下午2:00召开[4]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多个时段[4] 投票数据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40人,代表股份65,118,952股,占比24.4274%[4][5] - 通过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34人,代表股份15,761,895股,占比5.9126%[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份数及占比[6] - 中小股东对该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份数及占比[7]
吉大通信(300597) -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通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7-14 09:0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6月26日提议召开,6月27日发通知[4] - 7月14日下午两点在长春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5] 股东参与情况 - 140人网络投票,代表65,118,952股,占24.4274%[6] - 134名中小投资者,代表15,761,895股,占5.9126%[6]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同意64,901,352股,占99.6658%[9] - 中小股东同意15,544,295股,占98.6195%[9]
吉大通信(300597) - 吉大通信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7-03 10:34
权益分派 - 以266,581,982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0.04元(含税),合计1,066,327.92元[3]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为0.039121元[3]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0039121元/股[3] 时间安排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5月16日获股东大会通过[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7月10日[9] - A股股东现金红利于7月10日划入资金账户[12] 税收情况 - 境外机构等每10股派0.036000元,个人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9] - 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08000元,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0.004000元[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