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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30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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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1-21 08:20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4-008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原因说明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规则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备注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 修订 | 否 | | 4 | 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 修订 | 否 | ...
英飞特: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笑侠
2024-01-21 08:20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孙笑侠为英飞特 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 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 ...
英飞特: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01-21 08:20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相关准则及指引等有关规定,制订 本工作条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对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于控股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其不 适合担任董事,有权予以拒绝。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 委员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1 (二)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 ...
英飞特: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竺素娥
2024-01-21 08:20
声明人竺素娥,作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 一、 本人已经通过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规定的独 ...
英飞特: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1-21 08:20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4-007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目前,郑淑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作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
英飞特: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21 08:20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 体董事和监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 ...
英飞特: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2024-01-21 08:20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4-009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 贴的议案》,独立董事竺素娥女士、孙笑侠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人民币 12 万元/年/人,自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日起开始执行; 2、在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前,新增的独立董事津贴按照该津贴标准执行, 离任的独立董事按其实际任期计算津贴。 三、其他事项 ...
英飞特: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21 08:20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4-010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年2月6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召 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6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 ...
英飞特: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军明
2024-01-21 08:20
独立董事提名 - 张军明被提名为英飞特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合规情况 - 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等任职[20][22][23] - 本人及直系亲属非特定股份股东[21] - 本人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等[24][25] 独立董事限制 -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35] - 本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6]
英飞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21 08:20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于每年六月之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1 第六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 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 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