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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3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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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18 08:14
资金募集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5,763,282股,募资599,669,492.10元,净额580,179,086.77元[2] 项目投资 - 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18,280.00万元,拟投募资12,974.64万元[3] - 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投资39,406.00万元,拟投募资28,043.27万元[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22,684.00万元,拟投募资17,000.00万元[4] 新药研发 - 新药研发项目拟投7,245.91万元,累计投入4,966.02万元,预计待支付545.15万元,节余1,734.74万元[6] - 2024年3月公司取得硫酸阿托品滴眼液《药品注册证书》[7] 资金安排 - 公司拟将新药研发项目节余1,734.7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 决策通过 - 2024年4月17日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同意项目结项及资金补充事项[10][11] - 保荐机构对项目结项及资金补充事项无异议[15]
兴齐眼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18 08: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〇二三年度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990号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齐眼药"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 ...
兴齐眼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8 08:14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4-02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沈 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章程内容 | | --- | --- | --- | | 1 | 第九十六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 | 第九十六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 | | | 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 | 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 | | | 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 | 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 | | | 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实施具体方 | 件和上限 ...
兴齐眼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08: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沈阳 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药"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子公司沈阳兴齐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纳 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7.88%,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8.3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一)决策管理 公司设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凡 ...
兴齐眼药: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08:14
会议信息 - 监事会会议2024年4月7日通知,4月17日召开,应到3人实到3人[2] 议案审议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3票赞成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3][4][5][6][11][12][13] 报告评价 -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报告真实客观合规[4][5][7] 事项决策 -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1] - 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12][13]
兴齐眼药: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8 08: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 ...
兴齐眼药: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18 08: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458.9194万元[9] - 公司设立时以沈阳兴齐制药有限公司净资产折合股本6000万股,各发起人在2011年11月出资完毕[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458.9194万股,均为每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16] 股东信息 - 刘继东持有公司2536.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73%[15] - Candlenut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公司150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25%[16] - 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II, L.P.持有公司5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0%[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属特定情形应在规定时间内注销或转让,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1]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1]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9]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39]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4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7] 人员任期与职责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6]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30]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14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5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3] 其他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69,171]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81]
兴齐眼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8 08:1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独立董事任期与撤换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9]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可被撤换[9] 独立董事补选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补选[11]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在特定委员会中占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独立董事报告与会议 - 提交年度报告书并披露[16][17] - 专门会议定期至少开一次[19] - 过半数出席且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事项[19][20] 档案与资料保存 - 专门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公司及本人保存资料至少10年[22] 其他规定 - 会议可多种方式召开,公司提供便利[19][20] - 公司人员应配合,费用公司承担[22][24] - 津贴标准经审议通过并披露[24] - 制度经审议生效,董事会解释[26]
兴齐眼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8 08:14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4-017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43 号文批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763,28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669,492.10元,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81,870,425.73 元(已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全部到位,相应实收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987 号验资报告。 (二)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599,669,492.10 | | 减: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含增值税) | 19,959,066.37 | | 募集资金净额 | 579,710,425.73 | | 年度置换预先投 ...
兴齐眼药: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8 08:14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下午14:3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7日[3]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多个时段[1][19][20]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573,投票简称为“兴齐投票”[17] 提案与授权 - 提案9、1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授权委托自签署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闭会时止[22] 登记事项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10] - 异地股东登记材料2024年5月8日15:00前送达或传真[9] -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2024年5月8日15:00前送达[30] 议案结果 - 股东大会对总议案及多项非累积投票提案均表示同意[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