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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3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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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5 15:5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2156.96万元,使利润总额减少2156.96万元[1][8] 数据详情 - 资产减值准备192.34万元,信用减值准备1964.62万元[1] - 不同账龄应收账款和商票预期信用损失率5%-100%[6][7]
金冠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5:58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由董事长谢灵江先生召集,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洛阳 集团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 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谢灵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提交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金冠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5 15:58
会计政策变更 - 2024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 自2023年1月1日起因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2] - 变更后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3][4] 财务数据调整 - 2021年12月31日等时间,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金额2,331,272.52元[9] - 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金额2,700,362.89元[9] - 未分配利润调整金额 -369,090.37元[9] - 所得税费用调整金额 -314,063.16元[9] - 净利润调整金额314,063.16元[9] 影响说明 - 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7][8]
金冠股份:关于贵州保龙项目终止的公告
2024-04-22 11:41
项目情况 - 2023年6月5日中标贵州威宁保龙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总价5.5亿元[2] - 因融资等原因与贵州保龙解除《总承包合同》[3] 影响说明 - 项目终止不影响业务独立性,对财务及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4]
金冠股份: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2024-04-15 09:54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股份")及全资 子公司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能瑞")、南京能瑞电 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瑞电力")近期中标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高速")、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 通信")、吉林国兴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国兴")相关项目,中 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2.4 亿元。公司现自愿披露相关中标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 中标公司 | 招标人 | 项目名称 | 分标名称 | 包号 | 中标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万元) | | 金冠股份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 | 2024 年第一次物资招标 | 10kV 箱式变电 ...
金冠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9 10:07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由董事长谢灵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洛 阳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以电话及 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谢灵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召集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人民币 11,000 万元(其 中经营周转类额度 4000 ...
金冠股份: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1-19 10:07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瑞电力")拟向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人民币 11,000 万元(其中 经营周转类额度 4000 万元、固定资产类额度 6000 万元、低信用风险额度 1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拟由公司为上述合计 10,000 万元的经营周转 类和固定资产类授信额度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 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
金冠股份:金冠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本)
2023-12-27 10:37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3 年 12 月修订本)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党建工作 | 25 | | 第六章 | 董事会 | 26 | | | 第一节 董事 | 26 | | 第一节 | 董事会 | 29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6 | | 第八章 | 监事会 | 38 | | 第一节 | 监事 | 3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8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 ...
金冠股份:金冠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本)
2023-12-27 10:37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制定《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代表全体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董事会、高级管理 人员实施监督,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监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会的各项 规定,认真组织好监事会工作,履行监事会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并 监督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及勤勉义务。 第四条 监事会及其成员接受公司股东大会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监事 第五条 监事任职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
金冠股份:金冠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7 10:3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 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 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议事时,应严格遵守本规则制定的程序、 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