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300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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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德明)
2025-04-20 07:54
会议召开 - 2024年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4次[4][5] - 2024年独立董事参加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6] 报告披露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5份定期报告[12] 重大事项 - 2024年11月27日拟变更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14] - 2024年通过董事长薪酬框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议案[15][16]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按规定履职,2025年将继续提供建议[20] - 2024年走访调研、多次沟通交流[8][9][10]
华自科技(30049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8]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7] - 多种情形下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信息申报与管理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现任人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5] - 董事会秘书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并网上申报[15] 买卖操作规范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合规性[16] - 股份变动当日填申报表,2个交易日内由秘书申报并公告[16]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6] - 持股变动达规定比例按法规报告披露[17] - 超5%股东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自批准日实施[22] - 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22]
华自科技(30049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负债等金额占比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对应总额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9] - 业绩快报中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0] 信息披露差错 - 年度财务报告违反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属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3] -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披露违反规则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属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3]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不符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属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4]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无合理解释属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4] - 业绩快报中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无合理解释属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4]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内审部门收集资料调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审计部门收集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11] 责任认定 - 年报编制人员对资料真实性等承担直接责任,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13]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13][17] 追责措施 - 因披露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审计部门查实原因报董事会追责[18] - 情节恶劣等五种情况应从重惩罚[19] - 有效阻止后果等四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5] - 追究责任人前应听取其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21]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六种,可结合使用[22] - 公司追责不替代责任人法律责任[23]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6][27]
华自科技(300490)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7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8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3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3 | | 第八章 | 党建 44 | | 第九章 | 通知 44 | | 第一节 | 通知 44 | | 第二节 | 公告 45 | | ...
华自科技(3004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二)充分性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完整地传递公司相关信息。公司严格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地披露信息。公 司披露信息的内容和方式应方便公众投资者阅读、理解和获得。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和诚信形象,切实保护 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
华自科技(300490)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 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 ...
华自科技(300490) -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资) 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资) 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 目时间相匹配。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套期保值业 务的管理,规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流程和交易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及日常业务需要, 在境内外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商 品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 ...
华自科技(3004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障中小股东及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 ...
华自科技(30049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凌志雄)
2025-04-20 07:54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凌志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的整体利 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 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凌志雄,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教授,硕士, 会计学专业。曾任湖南财经学院财政系助教、讲师,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系副 教授,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现任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 第 ...
华自科技(3004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0 07: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 开的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或网站上正 式公开的事项。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证券投资 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办事机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相关 法律法规、严守保密义务,并应严格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配合最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发行的证券(含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