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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安科技(3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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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 关信息告知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有关信息, 没有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 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3 10:46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等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业务规则等规定,自行审慎判断是否存在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对于不符合暂缓、豁 免披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 求披露的其他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等规定,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通过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 式和格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审核或备案。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 件(以下统称"相关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忠实诚信 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其关联交易应遵循本 制度之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宜安实业有限公司、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市中安企业管 理咨询中心、长沙市厚水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科创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港安控股有限公司共同作为发起人,由东莞宜安电器制品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618367138U。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东莞宜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或"公司党支部")。公司党委或 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宣传贯彻党的 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公司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团结凝聚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七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者要 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第八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善意使用其控制权,不得利用其控制权 从事有损于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依法将其持 有的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用于赔偿中小投资者。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 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 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本条所述人员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 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 比例、持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第一章 总则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总监、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及外部薪酬水平相符的原则。 (二)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 酬综合考虑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 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 地履行职责,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