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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 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在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促进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 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 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理层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经理层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 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董事长办公会议决议、总经理办 公会议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 有序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本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本公司独资设立或以收购方式形成的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者通过收购方式形 成的持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持股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 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控股子公司。 第八条 公司通过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办法实现对控股子 公司的治理监控。公司向子公司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 技")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 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结售汇是指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 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和汇率,到期日再按照 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 制度。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 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 "《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等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审 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 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与外部报送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 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与外部报送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以及规范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筹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相 关信息及外部使用人使用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 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 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 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 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单位、公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立的审计法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审计法务部工作。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 机构协助其工作,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 ...
宜安科技(300328) - 宜安科技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三)增强公司信息的可靠性; (四)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一)控制公司风险;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一)内部环境:指公司的组织文化及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因素,包括 员工对风险的看法、管理层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偏好、职业操守和执业的环境、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关注和指导等。 (二)目标设定:指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三)风险因素识别:指管理层识别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 素。 (四)风险评估:指管理层根据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