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玛信息(30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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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玛信息(30028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1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 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 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 ...
朗玛信息(30028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1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董事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因重大失职、渎职等 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可解除其董事职务,其解任自股东会决 议作出之日起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因重大失职、 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解除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 解聘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 若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对其造成损害的,依据劳 动合同及相关法律处理。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 ...
朗玛信息(30028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1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 薪酬水平相符;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阳朗玛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第三章 薪酬标准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 务大小相符; (三) 绩效原则,体现薪酬标准与业绩考核相挂钩,个人收入与公司效益 ...
朗玛信息(300288) - 对外投资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1
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1年可随时变现的投资[5] - 长期投资指超1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6] 投资决策权限 - 董事长可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低于10%、营收占比低于10%或绝对金额500万元以下等对外投资事项[6] - 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营收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对外投资事项[8] - 股东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营收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等对外投资事项[9] 交易计算规则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交易按发生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其他交易同一类别标的相关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10][11] - 交易标的为股权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收视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和营收[10] 重大交易规定 - 重大资产重组需股东会特别决议(2/3以上表决权通过)[11] - 达到一定标准交易,股权需审计,非现金资产需评估[11]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2] 子公司投资审批 - 子公司对外投资经经营层讨论后按制度履行审批程序[13] 投资管理流程 - 公司证券保管至少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17] - 公司短期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预选并编制计划,财务部评估资金流量[17] - 公司长期投资需经提出、初审、审核等程序[18] 财务信息管理 - 公司子公司应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4] 投资监督与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参与监督[22]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财务核算与审计 - 公司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24] - 公司可安排内部审计部门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4] 投资决策机构 -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15]
朗玛信息(30028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1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以 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所规定 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朗玛信息(30028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1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6] - 业绩预告: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9]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且无解释[9] - 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重大事项等[8] - 其他年报信息:涉及特定比例净资产的重大事项等[8] 责任承担与追究 - 董事长等对年报披露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0] - 内部审计查实重大差错原因并报董事会追责[10]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11] - 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1] - 董事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1] 制度相关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追责参照执行[13] - 未尽事宜按法规执行,抵触按国家规定[1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朗玛信息(300288)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1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贵 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尊重事实、注重实效、 科学应对的整体原则,有效引导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对公司可能造 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 ...
朗玛信息(30028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密义务[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管理与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有申请审批流程[8]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9] 责任与生效 -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朗玛信息(30028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1
总经理工作细则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贵阳 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诚信和勤勉的履行职务。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聘任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分管有关工 作,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副总经理可受 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
朗玛信息(30028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0-29 12:41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 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 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或者媒体出现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有关的报道或者传闻,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告 知公司和答复公司的询证,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配合 公司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