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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3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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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300240) -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5-04-07 09:30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5年4月3 - 7日连续两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30%,属异常波动[3] 信息披露 - 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4] - 未发现影响股价的未公开重大信息[4] 经营情况 - 近期公司经营及内外部环境无重大变化[4] 业绩预告 - 2025年1月23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无需修正[7] 年报进展 - 预约2025年4月1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有序进行[7]
飞力达(300240)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交割仓库业务提供担保调整库容的进展公告
2025-03-31 09:48
会议决策 - 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为常州融达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担保[3] - 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议案[4] 业务调整 - 常州融达与上期所调整铜、铝、镍交割仓库核定库容,铜30000吨、铝30000吨、镍5000吨[5][6] 担保情况 - 公司对常州融达相关债务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覆盖合作协议存续及届满后三年[6] - 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实际对外非融资性担保余额9611.5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51%[7] -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担保余额4746.26万元,低于70%的为4865.29万元[7] -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涉诉担保等[7]
飞力达(300240) -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2025-02-12 08:2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且清算、分配完 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员工持 股计划提前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公告编号:2025-004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预留份额分配完毕暨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次股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已 达标,相关股份解锁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 股总数的 3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2,632,627 股。公司总裁办公会按照本员 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认购对象要求,同 ...
飞力达(300240) - 关于2024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1-23 09:42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拟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约1184.43万元[2] - 拟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减少2024年净利润1041.25万元[9] 减值详情 - 单项计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826.19万元,可回收金额为0[5] - 拟计提应收等资产减值共计994.16万元[8] - 拟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64.10万元[8]
飞力达(300240)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3 09:42
净利润情况 - 2024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900万元 - 135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2180.44万元[3]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3600万元 - 54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968.25万元[3] 营业收入情况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达30%以上[5]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024年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314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3000万元[5] - 非经常性损益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收入减少[5] 业绩变动原因 - 业绩变动原因是国际海运价格波动致成本上升,上游客户成本控制压力传导使利润空间收窄[5]
飞力达(30024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08 10:36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8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路999号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飞力达(300240) -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1-08 10:36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 律 意 见 书 江苏王建华律师事务所 JiangsuWangjianhuaLawfirm 法律意见书 江苏王建华律师事务所 致: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王建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王建华、季峰峰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保证和承诺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 实的原始书面材料、电子邮件。有关副本材料、复印件 ...
飞力达: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2024-12-27 07:44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2024年续聘公证天业为财务审计机构[1] - 吴乃静接替谭国荣,徐雅芬接替薛敏[2] 人员履历 - 吴乃静2019年成注会,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3] - 徐雅芬1995年成注会,2024年开始服务公司[4] 过往审计情况 - 吴乃静近三年签飞力达等审计报告[4] - 徐雅芬近三年复核博瑞医药等公司[4] 监管措施 - 2023年吴乃静、徐雅芬受监管措施[4]
飞力达: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4-12-26 09:25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公告编号:2024-086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2022年12月13日至 2024年11月14日。截至2024年11月14日,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届满,第二个行权期内,激励对象自主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40.82万份,到 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7.68万份,公司按照规定对107.68万份逾期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07.68万份股 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2月 ...
飞力达: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2-20 10:55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2024年11月14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届满,激励对象自主行权240.82万份[1] - 公司总股本由3.6915475亿股变更为3.7156295亿股[1]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6915.475万元变更为37156.295万元[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为3.7156295亿股,其中2700万股为公开募集[2] - 《公司章程》修订后向激励对象定向募集股份为731.72万股[2] - 本次章程修订将“股东大会”表述改为“股东会”,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2] 股东权利与选举制度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3]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6] - 董事会应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7]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8]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8]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8]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8] - 公司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母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6] - 非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董事会有权建议撤换[6] - 公司应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 -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11]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事宜,修订后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