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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成股份(30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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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成股份(300182)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董事制度 - 制度适用于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和内部董事[3] - 公司实行董事责任追究机制[10] - 制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薪酬构成 - 董事薪酬包括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5] - 独立董事领年度津贴,费用可报销[7] - 外部董事不领薪酬及津贴[8] 薪酬考核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评定[12] - 特定情形不发年度绩效薪酬[10] - 薪酬调整依据有行业薪酬等因素[17]
捷成股份(300182)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管理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需通知保荐机构[6] - 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10]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备案公告[7]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12] - 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4]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并公告[16]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12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17]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1%可豁免程序[24] - 节余超计划资金30%及以上须股东会审议通过[24] 信息披露与检查要求 - 公司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投资产品、变更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应2个交易日内公告[18][22][27]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6] - 保荐机构与公司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31] - 董事会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鉴证[28]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31] 责任与制度实施 - 公司、董事、高管应按要求使用或监督募集资金,违规担责[33]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义务[33]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订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35]
捷成股份(300182)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内部控制目标 - 遵守法规、提高效益、保障资产安全和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3] 内部控制要素 - 包括内部环境、目标设定等8个方面[4] 内部控制活动 - 涵盖销售收款、采购付款等所有营运环节[7] 管理制度 - 建立印章使用、票据领用等专门管理制度[8] 子公司管理 -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建立风险评估体系[7] 关联交易 - 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明确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10] - 审议时了解交易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交易价格[14]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3] 对外担保 - 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13] - 对非互保单位、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15] -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及责任追究机制[16] 募集资金管理 - 专户存储管理并掌握资金动态[19] - 保证按招股说明书用途及项目预算投入[19] - 内部审计部门跟踪监督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19] - 变更用途或投资方式需经董事会审议、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批[1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核查进展并在年报披露[22] 重大投资 -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22] 衍生产品投资 - 限定投资规模[22] 信息披露 - 建立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6]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内部重大信息并按规定披露[26] 内部审计 - 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27]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工作计划和报告等[27]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2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报告[28]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28]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8]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31] 绩效考核 - 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31] 制度调整 - 根据实际情况和发现的缺陷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整修正[31]
捷成股份(300182) - 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行为, 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公司 对子公司融资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审批,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监督子公司融资及相 应资金使用情况。子公司财务部在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指导下实施本企业的融资事 项,并接受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指融 资结束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长 期或短期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保理融资等。 第四条 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一) 总体以满足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为宜,统筹安排,合理规划; ...
捷成股份(300182)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投票信息 - 公司投票简称“捷成投票”,代码“350182”[7] - 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15:00结束[9]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交易日[7] 流程要求 - 股东会通知次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5] - 股权登记次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5] - 网络投票前二日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6] 其他规定 - 股东会股权登记与网络投票至少间隔二日[6] - 互联网投票需办理身份认证[9] - 中小投资者定义[17]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24]
捷成股份(300182)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400万股后股本总额增至5600万股[6][1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63,825,632元,已发行股份数为2,663,825,632股[7][18] - 徐子泉持股32545800股,持股比例77.490%;黄卫星持股3612000股,持股比例8.600%;郑羌持股827400股,持股比例1.970%等[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按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合计持股有比例限制[22]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6]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撤销,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2][34] - 股东滥用权利、控股股东等滥用控制权应承担责任[38][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 - 2人[92] - 交易涉及不同指标达到一定比例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或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5][96][97]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07]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候选人[1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1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1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9] 其他人员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各有职责和任期规定[123][130][131]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34]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9]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2] 财报与审计相关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报送年度财报,半年度、季度财报也有报送时间要求[136]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4][155]
捷成股份(30018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8]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1] - 定期报告窗口期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11] - 与投资者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1] 信息披露原则 - 应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5] - 应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延迟披露[5]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6] - 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16] - 季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6] 重大事项披露 - 及时披露涉案金额超5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披露[19] 信息沟通与保密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情况需对外披露[36] - 董事等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38] - 实施再融资计划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39] - 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40] 信息泄漏处理 - 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告前泄漏等应报告深交所并公告[5] - 与特定对象交流出现信息泄漏应报告深交所并公告[42] 特殊信息披露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0] - 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22] 信息披露流程 - 披露信息前需核对、审查、签发[26] - 有关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信息[26] - 研究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26] 信息更正与补充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等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26]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27]
捷成股份(30018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关联交易规则 - 持股5%以上相关方应及时告知公司关联交易并备案[2] - 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2] - 关联交易事项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5]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持有公司5%以上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1] 交易审议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部分除外)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部分除外)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9] 担保相关规则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9] - 公司因交易使被担保方成关联人,需对存续关联担保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未通过应提前终止担保[20] 其他交易规则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23] - 与关联人签订超3年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审批及披露手续[24] - 公司每年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审议披露,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4] 公告文件要求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事项需向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等文件[21]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内容[22] 交易豁免情况 - 部分与关联人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获赠资产等[25] - 部分与关联人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证券等[28]
捷成股份(3001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年度股东会及临时股东会的召开采取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 投票的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 第三条 股东会通知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起草拟定,并在起草完毕后将通知 草稿交与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在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确认后方可发出。 第四条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当在公司指定报纸上及指定网站上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在指定报纸上公告的通知中所载提案内容可以为简略的标题性的介绍, 但是,在指定网站上的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 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 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
捷成股份(30018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额超500万元等[4]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等[7]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8]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8]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由内审部门调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差错由内审部门调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8]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9] - 有情节恶劣等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10]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