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3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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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之杰(300085)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3-07 12:02
激励计划概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253.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36%[3][5][6] - 首次授予203.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9%,占授予权益总额80.24%[4][5] - 预留5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7%,占授予权益总额19.76%[5][6]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29元/股[4][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7] 归属安排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30%,第二个归属期30%,第三个归属期40%[8] 业绩目标 - 2026年归母净利润目标值2000万元,触发值1000万元[10] - 2027年归母净利润目标值3000万元,触发值1500万元[10] - 2028年归母净利润目标值8000万元,触发值4000万元[10] 时间进程 - 2025年2月1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 2025年2月19 - 28日公示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无异议[13] - 2025年3月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16]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17人[5] - 刘奕获授80.00万股,占授予总数31.62%,占股本总额0.11%[19] - 核心管理人员获授100.00万股,占授予总数39.53%,占股本总额0.14%[19] 费用摊销 - 预计首次授予20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费用3801.64万元,2025 - 2029年分别摊销1075.54、1316.12、873.94、463.95、72.09万元[22] 合规情况 - 激励对象认购资金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24] -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无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计划的董事和高管授予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25] -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履行必要审批程序,首次授予条件成就,授予日符合规定[26] -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的批准和授权等符合相关规定[28]
银之杰(300085)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03-07 12:0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253万股[1] - 刘奕等获授不同数量股票及占比[1] - 12名核心管理人员获授100万股,占39.53%[1] - 预留部分50万股,占19.76%[1]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公告时股本总额1%[3]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12个月内确定[3]
银之杰(300085) -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07 12:02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2月18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4] - 2月19日起公示激励对象,2月28日公示期满[4] - 3月3日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4] - 3月7日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并披露自查报告[5] - 3月7日确定首次授予日为当日[5][6] 激励授予情况 - 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203万股限制性股票[6][8] - 授予价格为21.29元/股[8] 合规情况 - 最近一年财报和内控审计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9] - 上市后36个月内无未按规定分配利润情形[9] - 激励对象无相关违规及不适任情形[10] 法律意见 - 授予批准和授权符合规定[12] - 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3月7日签署[13][14]
银之杰(30008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3-07 12:00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1616人,代表股份256851580股,占总股本36.3483%[2]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5人,代表股份246701300股,占总股本34.9119%[2]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1611人,代表股份10150280股,占总股本1.4364%[2] - 出席中小股东及代表1612人,代表股份10158480股,占总股本1.4376%[4] 议案表决情况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议案,同意254039778股,占比98.9053%[5]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同意254090410股,占比98.9250%[6]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议案,同意254105310股,占比98.9308%[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小股东同意7346678股,占比72.3206%[5]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小股东同意7397310股,占比72.8191%[7]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中小股东同意7412210股,占比72.9657%[9]
银之杰(30008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07 12:00
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7日下午2:00举行[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7日多个时段[1] 投票情况 -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委托股东0名,代表股份0股[4] - 现场5人,持246,701,300股,占比34.9119%[5] - 网络1,611人,持10,150,280股,占比1.4364%[6] - 总计1,616人,代表256,851,580股,占比36.3483%[6] 议案审议 - 大会审议通过3项议案[10][12]
银之杰(300085)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5-03-07 12:00
激励计划人员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等核心人员[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相关人员[2] 激励计划授予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3月7日[3] - 向17名对象授予203.00万股限制性股票[3] 激励对象条件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参与情形[2][3] - 授予及考核期内与公司有聘用或劳动关系[3]
银之杰(300085)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07 12:0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激励计划 - 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需满足6种情形[3][4] - 同意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3月7日[4] - 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3.00万股[4]
银之杰(300085)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07 12:00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5-009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七路博今商务广场 B 座十二层公司 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委托出席的董 事 0 人,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向军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之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5 ...
银之杰(300085)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3-03 10:22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2月18日公司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2月19日发布公告并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 - 2月28日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3] 激励对象核查 - 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名单等,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5] - 激励对象符合规定条件,不包括特定人员[4][5]
银之杰(300085)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2-18 11:47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253.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70,664.05万股的0.36%[7][29][32] - 首次授予203.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9%,占授予权益总额的80.24%[7][29] - 预留5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占授予权益总额的19.76%[7][29]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29元/股[8][4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17人[8][2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9][34] 激励对象分配 - 董事、副总经理刘奕获授80.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1.62%,占公告日股本总额的0.11%[30] - 核心管理人员(12人)获授100.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9.53%,占公告日股本总额的0.14%[32] - 预留部分为50.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76%,占公告日股本总额的0.07%[32] 归属期与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30%[37] -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30%[37] -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40%[38] 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2026年归母净利润目标值2000万元、触发值1000万元,2027年目标值3000万元、触发值1500万元,2028年目标值8000万元、触发值4000万元[47] 计算模型与参数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计算选用Black—Scholes模型,标的股价38.96元/股,有效期2年、3年、4年,历史波动率30.23%、28.63%、27.29%,无风险利率2.10%、2.75%、2.75%,股息率0%[60] 流程与规定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1]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60日内公司将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授予等程序[11] -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于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24] - 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5] - 公司监事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6]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否则需披露原因并宣告终止,终止后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67] - 公司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审议激励对象归属条件,满足条件统一办理归属,不满足则取消归属并作废[68]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由股东大会决定,且不得导致提前归属或降低授予价格(特定情况除外)[69]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终止由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时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71]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9]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且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0] - 公司提醒股东注意激励计划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最终经营成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62]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73] - 公司按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73]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78]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78]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不适当人选或受处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79] - 激励对象因个人过错离职,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80]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且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81]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限制性股票可按原程序归属[81]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82]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60日内未解决,可向法院诉讼[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