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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3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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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300021) -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2025-05-06 10:17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 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6)。 二、回购股份方案调整情况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
大禹节水订单充沛保障业绩 2025年至2027年营收有望保持快速增长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4-29 11:43
公司业绩表现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79亿元,同比增长26.83% [1]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12.79万元,同比增长61.81% [1] - 2024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5.97亿元,同比转正大幅改善 [1] - 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35亿元,同比增长15.68% [1] - 202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8.09万元 [1] - 2024年新签订单53.14亿元,订单规模稳居行业内同类民营企业首位 [2] 业绩增长驱动因素 - 受益于国家"节水优先"战略持续推进及农业现代化、智慧水利行业政策红利 [2] - 全产业链布局和全国市场拓展成效显著 [2] - 水利行业作为国家重点投资领域,2024年全国水利建设投资达1.35万亿元创历史新高 [2] - 连续三年保持订单获取规模在50亿元体量,订单充沛保障业绩确定性 [2] - 2025年至2027年有望保持营收快速增长并迎来业绩释放期 [2] 应收账款管理 - 清欠计划内5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清欠比例达到96% [2] - 解决20多个项目遗留问题,全年推动回款突破40亿元创历史新高 [2] 海外业务拓展 - 已在东南亚、中亚、中东、拉丁美洲、非洲等地设立海外公司或办事处 [3] - 在哈萨克斯坦、沙特、赞比亚、巴基斯坦等国设立常驻点 [3] - 全球建立超过15家经销商渠道,覆盖中亚、中东、东南亚、非洲等重点市场 [3] - 海外市场毛利相对较高,已有综合项目开始落地转化 [3] 行业政策环境 - 水利行业连续三年每年投资超过1万亿元 [2] - 《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年-2035年)》出台 [3] - 农业和水利两个万亿级市场深度激活并加速融合,释放巨大政策红利与市场潜力 [3] 未来发展战略 - 以创新为翼,深度融入国家农业强国建设和水利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 [3] - 提供更前沿技术、更完善全产业链服务、更智慧解决方案 [3]
大禹节水(300021) - 300021大禹节水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428
2025-04-28 11:24
政策环境与行业趋势 - 到2030年力争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3.5亿亩,累计改造提升2.8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00万亩;到2035年力争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累计改造提升4.55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亿亩 [4] - 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7350亿元,支持“两重”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 [4] - 发改委3月提出水利领域“软建设”通知,将带来行业变革 [4] - 全国水利建设投资连续三年每年超1万亿元,2024年达1.35万亿元 [5] - 每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超3000亿元 [5] 营收与利润情况 - 2024年公司营收首次站上40亿元台阶,2025 - 2027年有望保持营收快速增长并迎来业绩释放期 [5] - 利润较小原因:毛利率下滑,费用水平较高;预计未来行业毛利率回升,公司利润逐步释放 [6][7] - 未来规划农水工程业务、水利信息化和设计业务、运营业务收入占比各1/3 [7] 现金流与应收账款 - 2024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5.97亿元 [7] - 应收账款总额涨至36亿元,一年期以内应收占比80%,结构健康 [7] 可转债情况 - 截至2025年4月25日,66.95万张“大禹转债”完成转股,剩余571.05张 [9] - 公司具备可转债兑付能力,将促进转股进程 [9] 国际业务布局 - 公司几乎不受美国关税影响 [10] - 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新兴市场加速布局,设立海外公司或办事处,建立超15家经销商渠道 [10][11] 研发实力与创新 - 拥有1个国家级、14个省部级科研平台,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3项 [11] - 围绕软硬件产品进行研发改进,与清华团队联合研发声波增雨器 [12] 募集资金使用 - 2024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变更,投入4598.90万元,累计使用24644.83万元 [13] - 以简易程序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告期内投入3597.29万元,累计使用16260.25万元 [13] 设计与信息化板块 - 设计板块现金流为正,订单营收逐年增长,获灌溉排涝和河道治理两个专业甲级资质,团队600余人,业务遍布全国 [13] - 2016年布局“数字 + 水利”业务,2020年与慧图科技集团整合,慧图发展迅速,利润和现金流好 [14]
大禹节水(300021) -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及解押的公告
2025-04-28 10:22
| 证券代码:300021 |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 公告编号:2025-06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63 |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 |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及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浩宇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质押与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1 股 东 名 称 是否为 控股股 东或第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本次质押 数量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 否 为 补 充 质 押 质押起 始日 质押到 期日期 质权人 用途 王 浩 宇 是 18,000,000 9.69% 2.07% 否 否 2025 年 4 月 23 日 2026 年 4 月 23 日 华龙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债权类 投资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大禹节水(3000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08: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 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 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公司的所 有投资者,尤 ...
大禹节水(300021)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7 08:25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制定适合公司发展的长远战略规划,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提升公司环境、 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绩效,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简称"ESG") 等方面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 7 名董事组成,且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 ...
大禹节水(300021)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08:25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 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 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2025年4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 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 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
大禹节水(30002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08:25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三)关联人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四)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 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大禹节水(3000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08:25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本制度第二章规定的信息及其他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责任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实施应当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和证券部承担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具体管 理工作,具体包括公 ...
大禹节水(30002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08:25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新聘、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大 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鉴证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 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 决定。公司不得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