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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检测(3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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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检测(30001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2:17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行为[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密义务[5]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管理与审批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9] - 申请经多环节审批,董事长作最后决定[10] 登记与保存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登记入档,保存10年[10]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华测检测(300012) - 2025-052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1)
2025-11-11 12:16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曾繁礼申请辞职,自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生效[2] - 曾繁礼原定任期到2025年12月2日,连任将满6年[3] - 曾繁礼离任将使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5] - 离任期间曾繁礼仍履行职责[5]
华测检测(30001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1)
2025-11-11 12:16
募集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不得超6个月[2] 闲置资金补充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3]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12个月内累计不超30%[3] - 超募资金拟投项目或金额变化超50%,按变更投向程序披露信息[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5]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需股东会审议通过[5]
华测检测(300012)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程海晋)
2025-11-11 12:16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程海晋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被提名人条件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7]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有相关限制[8][11] - 最近相关时间无违规情形[12][14][15]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等有要求[16]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8]
华测检测(3000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程海晋)
2025-11-11 12:16
独立董事提名 - 程海晋被提名为华测检测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合规情况 - 程海晋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多方面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要求[22][23][24][25][27][28][29][32][34]
华测检测(3000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志权)
2025-11-11 12:16
人事提名 - 刘志权被提名为华测检测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涉及相关股份及股东任职要求[22][23] - 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批评[32]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34]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5]
华测检测(300012) - 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11-11 12:16
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修订对照表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股东大会" | 统一表述为 "股东会" | | "总经理" | 统一表述为"总裁"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 | 司投资行为进行监督。 | 会有权对公司投资行为进行监督。 | | 第二十九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 | 第二十九条 公司投资行为的信息 | | 上市后,投资行为的信息披露按公司 | 披露按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 |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 | 行。 | | 第三十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 第三十条 本规则按照公司章程另 | | 市后,本规则按照公司上市章程另行 | 行修订。 | | 修订。 | |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测检测(300012)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志权)
2025-11-11 12:16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志权为华测 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 、学历 、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 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被提名人 ...
华测检测(300012) - 关于调整公司治理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11 12:1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1] 股份与股东相关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8,282.821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董事、监事和高管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 - 12个月申报离职,12个月内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证券公司包销剩余股票持有5%以上除外[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应提供持股证明,符合条件提前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核实身份后提供[5] -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等有不正当目的,可拒绝,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5] -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资料,符合规定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4] 会议与决议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未开会、未表决等4种情形不成立[6]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诉讼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全资子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诉讼或自己起诉[6]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9]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9] 担保相关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7] - 董事会成员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0]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1]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23][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3] -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公司董事长为召集人[2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6]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26]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 -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27]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7]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多项事项进行监督检查[2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2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28] - 控股股东虽未超过50%,但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30] -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 相关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31]
华测检测(30001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5-11-11 12:16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2] 财务规定 -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管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2] 审议豁免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担保的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公司按同等条件向董事、高管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参与公开招标、拍卖(不含受限方式),难形成公允价格除外的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3] 表述统一 - 全文将“股东大会”统一表述为“股东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