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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0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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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审计沟通 - 事前沟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至项目组进场前,涉及会计师独立性等[3][5] - 事中沟通在项目组进场后至外勤现场审计结束日,需督促提交审计报告等[14][16] - 事后沟通在审计结束日至财务报告披露日,涉及期后事项等内容[21][23] 审计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及报表,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2][30] - 年报审计结束后,提交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续聘或改聘决议[31][32] 决策机制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决定[32]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在年报编制和审计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2] - 财务总监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32] - 工作规程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33][34]
传智教育: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1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办法。 (三)销售产品、商品; (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六)存贷款业务; (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人、关联股东、关联董事按照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司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 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关联交 易协议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 式 ...
传智教育: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加强公司资金管理,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2] - 明确资金占用(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定义[2] 责任划分 - 董监高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董事长等为第一责任人[4] 检查与处理 - 财务会同内审每半年检查公司或子公司[6] - 发生占用,董事会追回资金和费用并报告监管[7]
传智教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1] - 公司将内幕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13]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控人违规公司可追责[16] - 中介服务机构及人员违规公司可处理追责[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7]
传智教育:对外担保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担保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为他人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 担保原则 - 原则上不对除控股子公司外第三人提供担保,符合条件经批准可提供[4] 审批程序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法定程序审议批准[4] 特殊担保审批 - 多项超比例或特定对象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董事会审批要求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通过[8]
传智教育: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重大信息管理 - 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范管理[2] - 多类人员负有报告内部重大信息义务[3] 报告范围与流程 - 重大信息含董事会决议等多种情形[6] - 大股东持股变化需报告[8] - 知悉信息当日应报告并递交文件[10] 信息处理与披露 - 董事会办公室分析处理并草拟披露文件[10] - 秘书审核后汇报审批并披露[10] - 披露后整理保管信息并通报[12] 对外报告与追责 - 向监管等部门报告需内部审议和秘书审核[12] - 违规未履职人员将被追究责任[14]
传智教育:关于监事辞任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4-09-20 12:48
人员变动 - 2024年9月19日监事苏小粉因工作调整申请辞任,辞任后仍任职[1] - 苏小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403股[1] 监事补选 - 2024年9月20日会议同意提名肖婷婷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 - 肖婷婷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未持股无关联[2][4]
传智教育: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制度规范 - 规范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期间工作[2] - 独立董事应履行义务并编制年度述职报告[2]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2] 权利与义务 - 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应对年报签署确认意见[2][3] - 联名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 - 过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3] 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4]
传智教育:日常经营决策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六类事项[2] 审批规定 - 两类采购事项合同金额超条件由董事会审批[2] - 三类销售事项合同金额超条件由董事会审批[2] - 重大影响合同由董事会审批[2] 违规处理 - 越权审批公司有权处分责任人并索赔[3] 制度生效与管理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3]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
传智教育: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20 12:48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 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公司现任监事; (四)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 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第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投资 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