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00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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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4-01-08 10:03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一月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5 名,符合集泰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 行的相关决议及《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 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州集 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61 号),同意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泰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 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
集泰股份: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4-01-08 10:03
股票简称:集泰股份 股票代码:00290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署: 邹榛夫 徐松林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矣战魔 唐 茜 孙仲华 林武宣 乔 周 叶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4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刘金明 2012 程 超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4年1月4日 周雅蔓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
集泰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08 10:03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 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 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 资者查阅。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
集泰股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2024-01-08 10:0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 释 义 2 | | --- | | 正 文 6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6 | | 二、本次发行过程和结果的合规性 9 | | 三、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 12 | | 四、结论意见 16 |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在本《法律意见》中具有下述含义: | 发行人、公司 | 指 |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泰化学 | 指 |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 | 本次发行 | 指 |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 A | | 《认购邀请书》 | 指 |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 | | | | 购邀请书》 | | 《申购报价单》 | 指 ...
集泰股份: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05 10:31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4 年 7 月 6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003,8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75%,购买的最高价为 10.50 元/股、最低价为 9.64 元/股,已支付 的总金额为 20,200,384.40 元(不含交易费)。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021 年 7 月 6 日 ...
集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2023-12-13 09:07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 本次质押展 | 占其所 | 占公 司总 | 是否 | 是否 为补 | 质押起 | 原质押 | 展期后 | | 质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大股 | 期数量(股) | 持股份 | 股本 | 为限 | 充质 | 始日 | 到期日 | 质押到 | 质权人 | 用途 | | | 东及其一 | | 比例 | 比例 | 售股 | 押 | | | 期日 | | | | | 致行动人 | | | | | | | | | | | | 安泰化学 | 是 | 5,500,000 | 3.68% | | |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海通证 | 自身 | | | | | | 1.48% | 否 | 否 | 12 月 13 | 12 月 13 | 12 月 11 | 券股份 | 资金 | | | | | | | | | | | | 有限公 | | | | | | | | | | 日 | 日 | 日 | | 需求 | | | ...
集泰股份: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1-20 10:11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由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友良先生已经离职,为了更好地保 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利益,本次持有人会议选举段亚冰先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段亚冰先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选举出的曹星先生、赵卫娜女 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段亚冰 先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段亚冰先生为公司员工,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 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 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
集泰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0 10:11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 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集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 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 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其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 相关的文件资 ...
集泰股份: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2023-11-20 10:1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集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泰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集泰股份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1、2022 年 6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有关议案。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6、2023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7、2023 年 3 月 3 ...
集泰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20 10:11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召集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