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泉华(00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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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5-21 11:29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提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 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董事会 决定回购注销共计 849,723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72,756,438 股减少为 271,906,71 ...
京泉华: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2024-05-21 11:26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应程 序完成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工作。在未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 张立品先生代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财务负责人。 公司及董事会向何正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期间对公司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何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何正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何正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45 ...
京泉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2:22
会议信息 - 2024年5月17日14:30 - 16:00召开现场会议,9:15 - 15:00进行网络投票[4] 股份数据 -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70,084,368股[6] 投票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17,137,875股,占比43.3708%[6]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7,013,455股,占比43.3248%[7]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24,420股,占比0.0461%[7] 提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总表决同意117,105,875股,占比99.9727%[9]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92,420股,占比74.2807%[1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总表决同意117,015,475股,占比99.8955%[24]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020股,占比1.6235%[25] -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提案》总表决同意117,105,875股,占比99.9727%,反对32,000股,占比0.0273%[28] -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提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92,420股,占比74.2807%,反对32,000股,占比25.7193%[30] -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提案》总表决同意117,105,875股,占比99.9727%,反对32,000股,占比0.0273%[30] -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提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92,420股,占比74.2807%,反对32,000股,占比25.7193%[31]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提案》总表决同意117,105,875股,占比99.9727%,反对32,000股,占比0.0273%[31]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提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92,420股,占比74.2807%,反对32,000股,占比25.7193%[33] -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聘任独立董事的提案》总表决同意117,105,875股,占比99.9727%,反对32,000股,占比0.0273%[34] -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聘任独立董事的提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92,420股,占比74.2807%,反对32,000股,占比25.7193%[35]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提案》总表决同意117,015,475股,占比99.8955%,反对122,400股,占比0.1045%[3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提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020股,占比1.6235%,反对122,400股,占比98.3765%[37][38] 会议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8项提案[9][12][14][16][19][21][24][26]
京泉华: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2:22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Emperor Group Centre,No.12D,Jianwai Avenue,Chaoyang District,Beijing,100022,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4】第 1917 号 法律意见书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 ...
京泉华: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5-06 08:41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 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4-031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 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 ...
京泉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08:4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人民币 3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人民币 20,000 万元 (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进行严格评估和控制风险,拟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
京泉华(002885) - 2024年4月3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4-30 09:53
业绩相关 - 2023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 主要系欧洲光储市场波动导致销售不及预期以及新设生产基地投入使用致使费用增加导致毛利率下降[1] - 公司根据行业增速测算预期未来销售规模会持续增长新设生产基地完全达产后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2] - 公司业绩受行业及客户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影响[4] 应对措施相关 - 为应对净利润下降挑战公司正积极实施战略调整扩大销售规模优化产品及客户结构控制成本及提高经营效率[1] - 面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通过与主要客户建立联动刷价机制及时调整产品售价优化采购策略采取以量换价方法与供应商协商并多渠道采购来分散风险保障成本控制和供应链稳定[3] - 公司根据竞争环境和市场需求变化积极调整和优化组织架构产品策略力争以更好业绩回报投资者[4] 公司规划相关 - 未来将继续围绕成为一流的电源系统解决方案及相关磁性元器件的提供者的企业产品战略深耕现有核心主业坚持科技创新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挖掘电力电子技术应用潜力抢抓新能源通信等领域发展机遇驱动公司持续发展[2] - 设立新能源公司目的是加强产业多点布局丰富产品结构新增新能源大容量变压器产品增强综合竞争力[2] 海外市场相关 - 已在菲律宾印度设立生产基地目前积极筹划以贴近市场及贴近客户为原则的其他海外生产基地[3] 合作相关 - HW是公司重要客户之一目前已在光伏储能充电桩新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展开合作[3] 产品应用相关 - 车载磁性器件主要为新能源汽车电控总成车载充电机及车下充电桩提供安全件产品公司拥有无线充电线圈相关技术储备目前正处于市场培育阶段[3] - 部分磁性器件及UPS电源等产品应用于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相关设备中[3]
京泉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苏敏)
2024-04-26 17:3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苏敏为深圳市京泉 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 有)。 1 □ 是 √ 否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
京泉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茁英)
2024-04-26 17:3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茁英)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本人作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办事,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 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 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 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资本运作、高管聘任及薪酬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将2023年度以来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茁英,中国国籍,1974年2月生,无境外 ...
京泉华:公司章程
2024-04-26 17:3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04 月 | 第一章总则 3 | | --- | |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股份 4 | | 第一节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股东 7 | |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董事会 23 | | 第一节董事 23 | | 第二节董事会 26 | |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七章监事会 37 | | 第一节监事 37 | | 第二节监事会 37 | |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9 | | 第二节利润分配政策 40 | | 第三节内部审计 43 | | 第四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3 | |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43 | | 第一节通知 43 | | 第二节公告 44 | |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