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贝尔(002848)

搜索文档
高斯贝尔: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2023-12-13 13:21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3-079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持有公司3,26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13%)的董事游宗杰先生计划在2023 年 2 月 22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不超 过 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 公司于近日收到游宗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获悉游宗杰先 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 | 减持时间 | | | | 减持均价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高斯贝尔: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2023-11-21 08:58
截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发出时,韩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韩明先生已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期 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就上述事 项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韩明先生通知,韩明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深圳证券交易 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3-078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同意选举韩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
高斯贝尔:高斯贝尔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1-02 10:26
证券代码: 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投资者关系活动 | □特定对象调研 □ 分析师会议 | | --- | --- | | 类别 | □ 媒体采访 √ 业绩说明会 | | |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 □ | | | 现场参观 □ | | | □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 | 参与单位名称及 | 投资者网上提问 | | 人员姓名 | | | 时间 | 2023 年 11 月 2 日 (周四) 下午 14:00~17:00 | | 地点 | 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 | 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网上接待活动 | | 上市公司接待人 | 1、董事会秘书陈平 | | 员姓名 | 2、证券事务代表成柯静 | | | 3、证券专员何佳 | | | 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 | |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 | | 1、23 年 1 月 8,公司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次交易各项 | | | 工作进度不及预期, 原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 ...
高斯贝尔: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3-11-01 09:13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3-077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全资 子公司成都驰通数码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驰通")的通知,成都驰通 对其注册地址进行了变更,并取得了成都市金牛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二、变更后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1、名称:成都驰通数码系统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77454829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郝建清 5、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5 年 07 月 11 日 7、住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 3 号 2 栋 1 单元 1 层 1 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 ...
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3-10-30 06:22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698598714000 名 称 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的决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2147 分 类 湖南证监局 2 0 2 3 年 1 0 月 2 7 日 【打印】 【关闭窗口】 经查,你公司2023年1月30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40万元至360万元。2023 年3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2年度净 利润为-750万元至-500万元。2023年4月25日,你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 告》显示,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540万元。你公司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 与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相比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你公司2023年1月30日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2023年3月29日业绩预告 修正公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年报实际值存在重大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严谨、 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高斯贝尔: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2023-10-27 11:22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3-075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城投 资")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 48,473,5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 11,164,255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3.0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68%。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近日,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控股股东 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城投资")告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滨城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 候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轮候冻结数 量(股) 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轮候机关 委托日期 轮候 期限 滨城 投资 ...
高斯贝尔: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3-10-27 11:21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3-076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斯贝尔")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对高斯贝尔 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47 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具体内容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 2023 年 1 月 30 日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 2023 年 3 月 29 日业绩 预告修正公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年报实际值存在重大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严谨、 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 一款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 ...
高斯贝尔(002848) - 关于参加2023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3-10-25 09:51
活动目的 - 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使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 [1] 活动信息 - 活动名称: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2023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1] - 举办方:湖南证监局、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 [1] - 参与公司: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 活动方式:网络远程 [1] - 参与途径: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 [1] - 活动时间: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14:00 - 17:00 [1] 交流内容 - 公司高管将与投资者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1]
高斯贝尔(002848)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3 16:00
财务业绩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2.54亿元,同比下降16.59%[5]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亿元,同比下降173.51%[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51亿元,同比下降32.29%[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61,523.24元,同比下降11.78%[5] 现金流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07,639.86元,同比增长133.46%[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0.76万元[14]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270,153.07元[1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284,372.47元[1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5,996,561.23元[1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562,443.02元[15]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5.62亿元,较年初下降23.01%[5] - 公司2023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9.94亿元,较年初下降9.82%[5]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27.16亿元,较2023年1月1日减少29.97%[9] - 公司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18.47亿元,较2023年1月1日减少9.45%[10]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24.16亿元,较2023年1月1日减少32.45%[9] - 公司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1.20亿元,较2023年1月1日减少1.80%[10]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资产负债率为55.59%[11] 其他 - 公司获得政府补助3,603,697.49元[5] - 公司收回应收款项减值准备5,944,440.92元[5] - 公司即征即退增值税543,918.78元[6]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66.88%,主要因非经常性业务发生所致[7]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33.46%,主要因回款改善,支付的采购款、人员费用减少所致[7]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9.89%,主要因偿还的贷款及利息减少所致[7]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为4,030.00万元[14]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369.41万元[12]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413.12万元[12]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管理费用为2,365.54万元[12]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费用为-708.49万元[12]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为306.25万元[12] - 公司2023年9月30日股本16.72亿股,未发生变化[10]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9%,为第一大股东[8] - 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4847.35万股,为第一大无限售条件股东[8]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15]
关于对刘潭爱、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3-10-16 05:49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1699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697389454000 名 称 关于对刘潭爱、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刘潭爱、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 措施的决定 刘潭爱、深圳高视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述行为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 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承诺的行为。根据 《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 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 教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公开承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 执行。 湖南证监局 2023年10月9日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