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印务(00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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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印务(00279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2:19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规则 - 会议应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15]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薪酬方案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5]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
环球印务(00279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19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 审计部门专职人员不少于二人[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需履行审阅年度计划、督促实施等多项职责[8] 审计部门工作 - 拟订制度、编制计划,对公司多方面情况进行审计[9]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9] - 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13]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17] -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内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工作报告[19] 审计人员要求 - 应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和专业胜任能力,遵守职业道德规范[5] - 在与被审计单位等有利害关系时应实行回避原则[9] 审计工作权限与配合 - 审计部门及人员履行职责时具有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等多项权限[10] - 公司各内部机构等应配合审计部门工作,不得妨碍[3] 审计小组设置 - 审计小组不少于2人并指定主审,实行主审负责制[23] 审计审查内容 - 审查内控缺陷时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13] - 审计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时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14][15][16][17] - 审计业绩快报关注是否遵守准则、会计政策等内容[18] - 审计信息披露事务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流程等内容[18][19] 审计工作程序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涵盖公司经营多环节[20] - 包括制定计划、审前准备、审计实施等步骤[22][23] 审计报告相关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有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25] - 一般采取二级复核制度,由审计机构负责人和主管审计的公司领导分别复核[25] - 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程序后编写并及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应客观完整等[24] 审计问题整改 - 建立审计问题整改“任务积极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25] 违规处理 - 被审计部门或个人违规应下达审计决定,经董事会批准后送达并限期执行[26] - 对违规相关单位和个人,审计部门提处罚意见,报相关方批准后执行[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适时修改[34] - 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34]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4]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31]
环球印务(00279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19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8]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财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8]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9] 项目可行性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4] - 超最近一次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应重新论证[14] 资金使用与置换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转入专户6个月内实施[16]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7] 信息公告 - 用闲置资金临时补流,董事会通过后二交易日内公告,归还后也需二交易日内公告[19]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通过后二交易日内公告[20] - 拟变更募投用途,董事会通过后二交易日内公告[27]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通过并二交易日内公告[28] 超募资金使用 - 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2] - 超募资金按补项目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2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属改变用途,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除外[24] - 使用资金现金管理超额度、期限或用途,严重的视为擅自改变用途[24] - 变更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5] 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 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应控股[27] - 变更用途收购控股股东或实控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董事会及保荐人等同意可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1%可豁免程序并在年报披露[28] 检查与核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1]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鉴证[31] - 保荐人或独财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33] 责任承担 - 相关人员违规使用资金致公司损失应处分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4]
环球印务(002799) - 《股东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2:19
《股东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目 录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选举的投票方式与当选 | 2 | | 第三章 | 附则 | 3 | 1 《股东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有 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 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第五条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 ...
环球印务(00279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2:19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 |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 | 第四章 决策程序 | | |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b | | 第六章 附 则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该等董事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
环球印务(002799) -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2:19
| | |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 为,保障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总会计师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 ...
环球印务(00279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19
独立董事设置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5] 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11] - 履职不符规定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职[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6]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6] 专门会议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2名以上可自行召集[17] 委员会组成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8] 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依法律规定执行[28]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8]
环球印务(00279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19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目录 | 第一章 | 总 则 |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 | 2 | | 第三章 |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管理 | 3 | | 第四章 | 附 则 | | 5 |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保障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 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 ...
环球印务(00279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2:19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 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 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将通过网络服务方向股东 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目 录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 2 | | 第三章 |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 | 3 | | 第四章 |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 | 3 | | 第五章 ...
环球印务(00279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2:19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子公司规范、有 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 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或以收购方式形成的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经营管理 3 | | 第三章 人事及薪酬管理 ············ · | | 第四章 财务管理 ·· | | 第五章 重大事项管理 . | | 第六章 审计监督 7 | | 第七章 附 则 . ·················· |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