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00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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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立克: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9 10:51
会议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14:00现场会议,9:15 - 15:00网络投票[2] -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8日[4] - 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8:00 - 17:30[9] 会议地点 -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二楼公司研发大会议室[4] 会议提案 - 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修订《公司章程》等[5] 投票规则 -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2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7][8] - 有同意、反对、弃权三种表决意见[19]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伍春霞和陈辉燕,电话0755 - 29918075,邮箱invest@clickele.com[11][12]
可立克: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9 10:51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9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以邮件通知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愈 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 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30 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
可立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9 10:5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可 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 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海光电子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 其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可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其健康平稳发展。被 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 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 保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秋英、阎磊、陈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 ...
可立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29 10:5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7] 会议召开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1] - 定期会议需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发通知[21] - 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21] 报告机制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13] - 董事会收到募集资金问题报告后需在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4] 会议相关规定 - 须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24] - 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6]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二十年[28] 其他 - 办公室及董事会秘书为会议准备公司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26]
可立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29 10:5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0]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22]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8]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 考评程序 - 高级管理人员作年度述职报告并自我评价、委员会进行绩效评价、根据结果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并报董事会审议[12] 其他事项 - 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并监督执行决议[6]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22] - 公司董事会应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披露委员会过去一年工作内容[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二十年[22] - 工作组或董事会秘书可在闭会期间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情况[25]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等相关资料,可质疑高级管理人员并评估其业绩指标[26] - 议事规则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9][30][31]
可立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2023-11-29 10:51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9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光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电子")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海光电子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健康平稳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光 电子拟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信托贷款 3000 万元,贷款期限 1 年。为保证前述债务的履行,公司委托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高新投")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支持海光电子经营发展,根据上 述贷款担保方高新投的要求,公司拟向高新投提供相应的反担 ...
可立克:公司章程(2023年11月)
2023-11-29 10:5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一节 |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6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 董事 | 24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8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3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 35 | | 第一节 | | 监事 | 35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 36 | ...
可立克: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29 10:51
第四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 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 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 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 置、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董事会应当认真 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 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可立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9 10:51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 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 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第四条 公司应当参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人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人 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及 ...
可立克: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9 10:5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9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所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30 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1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