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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00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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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4-12-06 11:07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7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汉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064,56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3.26%)的股东许汉祥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176 万股(含)(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1.4108%)。 一、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许汉祥 2、许汉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许汉祥先生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与许晓斌先生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许汉祥先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许晓斌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 6,240,000 股股份,占公 ...
中晟高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4-12-04 13:03
股份转让 - 2024年11月4日许汉祥与许晓斌签署协议,转让6240000股,占比5.00%,价款8087.04万元[3] - 2024年12月3日过户登记手续完成[4] 股东持股变动 - 许汉祥变动前持股10304560股(8.26%),后持股4064560股(3.26%)[5] - 许晓斌变动前持股0股,后持股6240000股(5.00%)[6] 其他情况 - 转让未违规,完成后双方遵守减持规定[7]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不变,许晓斌成持股5%以上股东[7]
中晟高科: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2024-11-22 13:11
业绩总结 - 交易前2023年、2024年1 - 8月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 1.24元/股、 - 0.25元/股[1] - 假设交易2023年期初完成,2023年及2024年1 - 8月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 0.92元/股、 - 0.08元/股[1] - 交易完成后2023年及2024年1 - 8月每股收益均提升,无被摊薄情形[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出售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拟完善治理,提供制度保障[2][3] - 加强经营管理及内控,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4] - 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5] - 董事、高管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职务消费受约束[6][7][8][9]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干预经营等,愿承担赔偿责任[10]
中晟高科: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11-22 13:11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Xi{\bf O}\,{\bf\equiv}\,\left[{\bf\overline{{{p}}}}{\bf q}\,\hat{\bf r}+{\bf\cdots}\right]\,\Xi$$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行为的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 ...
中晟高科: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4-11-22 13: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 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 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快速反应、责任担当、预防与应对相结合" 的总体原则,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可能对公司造 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各类 ...
中晟高科: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2024-11-22 11:4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在苏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 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 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签 章页) 本次交易为公司以现金方式出售所持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特此说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以下无正文) ...
中晟高科:中晟高科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2 11:42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 045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逐项进行了审议: (一)整体交易方案 公司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中晟新材 100%股 权,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本次交易对方确认为泷祥投资。根据双方签订的附条件 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泷祥投资以现金方式购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 格为 45,722.10 万元。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高科"、"上市公司"或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通过电话的方式送达 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
中晟高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4-11-22 11:4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高科"、"公司"或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 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易永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 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 件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公开 挂牌结果向苏州泷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泷祥投资")出 售其所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新材"或 "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本次交易"或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
中晟高科: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相关资产的核查意见
2024-11-22 11:42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相关资产的核查意见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通过在苏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 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源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于上 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 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 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 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 ...
中晟高科:中晟高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2 11:42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 043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高科"、"上市公司"或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17 日通过电话的方式送达 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程国鹏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 牌结果向苏州泷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泷祥投资")出售其 所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新材"或"标的公 司")100%股权(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