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00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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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3-10-27 10:37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于2023年11月13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
康达新材: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2023-10-27 10:37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4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 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 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 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 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 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 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2023 年 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60,816,3 ...
康达新材:关于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0-23 09:58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8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 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 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由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对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齐化")的股权进行收 购和增资。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 事项。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大连齐化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8、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康达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3-09-22 1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在 2023 年度为相关子 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73,000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调整北京康达晟璟 科技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 24,000 万元人民币,调整后预计担保总额度为 86,000 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6 二、担保进展情况 ...
康达新材: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3-09-20 09:54
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5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 | --- | |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2023 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 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 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 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由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科技")对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收 购和增资。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康达新科技 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近日,康达新科技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 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 ...
康达新材(002669) - 2023年9月1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09-18 14:38
公司战略与发展方向 - 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是坚守“稳中求进”,以科技创新为动力,转型升级、抢占新赛道,立足主业打造“新材料 + 电子科技”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集群 [1] - 推进“从单一胶粘剂产品进军高端新材料领域”“从核心零部件向系统集成发展”“从国内市场为主到国际化全球布局”三个转型 [1] 业务板块布局 胶粘剂与特种树脂新材料板块 - 大力发展胶粘剂系列产品在新能源、软包装复合等前沿领域应用,巩固领先地位,开发新产品,扩大市场份额,通过外部技术引进等拓展新产品方向 [2] 电子信息材料板块 - 完成彩晶光电与惟新科技收购,彩晶光电在多领域有技术储备与产品销售,与公司可互相支持,在显示面板领域与惟新科技形成客户协同 [2] 电子科技板块 - 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整合资产,内生外延并举,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晶材科技与赛英科技等在多产品方向产生业务与客户资源协同 [2] 风电领域布局 - 持续升级研发风电叶片结构胶,扩充环氧灌注树脂生产与销售规模,在聚氨酯灌注树脂等方向有技术储备并开拓市场 [2] - 先进生产技术和工艺、快速响应客户服务、高性价比产品优势促进公司在风电叶片结构胶领域发展 [2] 业绩上升原因 - 胶粘剂板块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下降,公司积极降本增效,提升盈利能力 [2] - 收购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负商誉产生营业外收入约 4,400 万元 [3] 各子公司情况 晶材科技 - 主营业务为陶瓷生料带、贵金属浆料、瓷粉等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 LTCC 电子元器件、电路模块制造和封装,可满足军民用需求,代理产品是高可靠性显示器光学全贴合重要原材料 [3] - 优势在于解决“卡脖子”问题,可原位替换,产品匹配性高,技术与运营团队经验丰富,获多项专利,通过相关认证,承担科研项目,进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获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称号 [3][4] 彩晶光电 - 已掌握 TFT - LCD 液晶面板及半导体集成电路 IC 正性光刻胶核心原材料光引发剂 PAC&PAG 生产技术及工艺,中试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4] 赛英科技 - 专业从事嵌入软件式微波混合集成电路等产品开发设计、生产、销售与服务,产品服务于多种装备平台,为雷达等系统提供配套 [4] - 公司收购赛英科技是产业链延伸,与其他子公司在市场资源、技术研发上有协同效应,可整合多方面能力提高企业总体管理能力和效率 [4] 惟新科技 - 核心竞争力在于使用湿法注浆生产工艺烧结出大尺寸靶材,性能指标与进口同类靶材相当,试验线产品多项指标达到或优于标准,进入客户验证测试及商务对接阶段 [4] - ITO 靶材产品可应用于显示面板领域,研发团队关注光伏领域拓展应用,目前在显示面板领域测试和对接有序开展,正在提升小规模产能 [4][5]
康达新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3-09-14 09:56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4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控产发集团") 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票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 是否为控 | | 占其所 | 占公司 | | | | 至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 | 股股东或 | 本次质押 | 持股份 | 总股本 | 是否为 | 是否为 | 质押 | 理解 | | 质押 | | 名称 | 第一大股 | 数量 | 比例 | 比例 | 限售股 | 补充质 | 起始 | 除质 | 质权人 | 用途 | | |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 (股) | (%) | (%) | | 押 | 日 ...
康达新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3-09-11 14:42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控产发集团") 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 是否为控股 | 本次解除质 | 占其所 | 占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 | 股东或第一 | | 持股份 | 总股本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 名称 | 大股东及其 | 押数量 (股) | 比例 | 比例 | | | | | | 一致行动人 | | (%) | (%) | | | | | 唐控 | | | | | | | 中邮证券 | | 产发 | 是 | 35,600,00 ...
康达新材: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08 10:26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2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议案》,公司 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为305,402,973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6,327,000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 不享有表决权,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99,075,973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于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6日刊登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康达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康达新材: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08 10:26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沪(会)字[2023]0034 号 致: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 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 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 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1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