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柏科技(00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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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柏科技(002577)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01 12:01
新策略 - 2025年3月31日公司审议通过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变更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且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 - 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新增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3] - 董事会提请授权管理层向登记机关申请,以核定为准[8] - 修订后《公司章程》(2025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8]
雷柏科技(002577)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01 12:01
公司治理 - 2024年监事会召开四次会议[2] - 公司重大决策程序合规,内控完善[4] 财务情况 - 2024年财务管理规范,财报审计无保留意见[5] 交易事项 - 报告期内无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和重大关联交易[6][8] 未来展望 - 2025年监事会将履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11]
雷柏科技(002577)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01 12:01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1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 (财会〔2023〕21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及《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 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规定了" ...
雷柏科技(002577)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01 12:01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 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
雷柏科技(002577)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01 12:01
投资安排 - 投资金额不超9亿元自有闲置资金[2][3][4] - 投资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25年度大会召开[3][4] - 投资品种为银行理财、债券等低风险产品[2][3][4] 审批情况 - 已通过相关会议审核,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6] 风险与管理 - 投资收益不确定,极端情况可能损失本金[2][7] - 财务负责人跟踪,必要时赎回,内审部门监督[8] 投资意义 - 运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利于提高资金效率和收益[9]
雷柏科技(00257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01 12:01
审计相关决策 - 2024年3月29日多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议案[1][6] - 4月19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议案[2] - 2025年3月31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相关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7][8] 审计沟通情况 - 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等沟通2024年度审计初步预审情况[6] - 2025年3月19日审计委员会成员沟通2024年度审计结果及相关事项[7] 审计评价 -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2024年度审计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9]
雷柏科技(002577)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04-01 12:01
业绩总结 - 2024年营业收入437,588,028.95元,同比增5.58%;净利润36,753,347.92元,同比增15%[5] - 2024年营业利润43,696,869.56元,较上期增34.78%[9]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1302元/股,同比增15.2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2%,同比增0.35%[11] 财务数据 - 2024年流动资产合计1,164,088,622.25元,较期初增10.75%;非流动资产合计180,092,588.03元,较期初降5.93%[2] - 2024年流动负债合计157,503,858.14元,较期初增106%;负债合计162,352,291.48元,较期初增98.63%[2] - 2024年其他收益总额3,622,889.18元,较上期增93.97%;信用减值损失 -11,951,190.07元,较上期增125.15%[7] - 2024年资产处置收益 -25,640.17元,损失较上期减70.96%[9]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98,474,055.38元,较上期增161.88%[10]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86,166,567.40元,较上期减504.87%[10]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9,396,929.34元,较上期减303.12%[10] 公司结构 - 2024年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含5家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2023年无变化[1]
雷柏科技(002577)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5-04-01 12: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22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6日[6] - 现场会议地点在深圳南山区中国储能大厦56楼会议室[10] 提案相关 - 提案9、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3] - 股东大会提案含多项议案,如报告、现金管理等[32] 财务决策 -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32]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7 - 18日特定时段[16] - 现场登记及邮寄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6]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577",简称为"雷柏投票"[26]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4月22日多时段[27]
雷柏科技(002577)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01 12:00
会议相关 - 深圳雷柏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1] - 多项议案以3票同意通过[2][3][5] 报告相关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2][4][5][8] 财务决策 -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6] - 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8] 审计相关 - 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11] 审议情况 - 多项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5][6][9][11]
雷柏科技(002577)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01 12:00
会议情况 - 深圳雷柏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5人应出席且实际出席[1] - 会议以5票赞成通过多项议案,含《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等[2][4][7][9][11][13][16][17][22][28] -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42] 业绩与分配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8] 人员报酬 - 2024年度每位任职独立董事以税后12万元/年为基础领岗位津贴[11] -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税前报酬在17.21万 - 85.96万元之间[13] 股份回购 -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注销用以减少注册资本[21] - 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5.90元/股,未超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29] - 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2250万元[31] - 按资金上限和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约868,725股,约占总股本0.31%;按资金下限测算,预计回购约579,151股,约占总股本0.20%[31]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33] -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满足条件可提前届满[35] - 《关于回购公告股份方案的公告》等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