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002521)

搜索文档
齐峰新材: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2023-12-22 10:41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7】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 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钛白")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原 协议"),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2023 年 12 月 22 日,鉴于中核钛白不再作为董事会确定的战略投资者参与 本次发行,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
齐峰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3-12-22 10:41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案的修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 布的《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现对本次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内容 | | --- | --- | --- | | 封面 | 封面 | 更新封面日期 | | | | 更新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 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 | 履行的程序、发行对象、发 | | | | 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 | | 释义 ...
齐峰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10:41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以邮 件、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 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7名,实际参会7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学 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 3、发行股份限售期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董事李学 峰和董事李安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4、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1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董事李学 峰和董事李安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1、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5票, ...
齐峰新材: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2023-12-22 10:41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8】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现对公司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内容说明如下: 1、发行数量 在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 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44,444,445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62,403,630股(含本数),发行股份数量上限占发行前总股本的12.61%,未超 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 在公 ...
齐峰新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2023-12-22 10:41
以下假设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 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假设如下: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9】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修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 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
齐峰新材: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3-12-22 10:38
股份发行 - 2023年12月22日与李学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3][5] - 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44444445股且不超过62403630股,总股本变化时相应调整[3][4] -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为准[3][4] 协议审议 - 2023年12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签署补充协议议案[5] -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意见,监事会认为协议合法有效[5][6] 其他 - 公告于2023年12月23日发布[10]
齐峰新材: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2023-12-22 10:38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三次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扩大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资 本实力及盈利能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不低于 19,555.56 万元 (含本数)且不超过 27,457.6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 20 万吨 特种纸项目(一期)"。 一、本次发行股票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 1、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 ...
齐峰新材: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2023-12-22 10:38
发行股票相关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8] - 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学峰,认购构成关联交易[8]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3年3月7日,发行价格由4.50元/股调整为4.40元/股[9][10][25] - 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44,444,445股且不超过62,403,630股,上限占发行前总股本12.61%[10][21] - 李学峰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0][26][52] - 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9,555.56万元且不超过27,457.60万元[11][28][57] - 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13][32] 分红情况 - 2022年度以494,685,8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共派49,468,581.90元[9][25] 项目情况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年产20万吨特种纸项目(一期)[12] - 项目建设期为2年,计划总投资75,637.01万元,建成完全达产后年销售收入80,000.00万元,正常年利润总额8,472.21万元,所得税为2,118.05万元[71][73] - 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13.28%,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前)为8.62年(含建设期2年)[73]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71149.16平方米,一期约59,708.03平方米,二期约111,441.13平方米,一期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75][76] 股权结构 - 李学峰直接持股齐峰新材16.31%[37] -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135,601,778股,占总股本27.41%;发行后持股不低于180,046,223股且不超过198,005,408股,占比不低于33.40%且不超过35.54%[82]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26.57%,按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计算,资产负债率将降至25.18%[91] - 2020 - 2023年1 - 9月,公司装饰原纸系列产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4.89%、86.09%、68.20%和68.47%,整体下滑[98] - 2020 - 2023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2418.02万元、66672.49万元、69101.98万元和80642.2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1.64%、18.91%、23.08%和28.64%[99] - 2020 - 2023年9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3652.73万元、50530.82万元、68481.69万元和42408.0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0.06%、14.33%、22.88%和15.06%[100] -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平均售价分别为8475.13元/吨、9997.09元/吨、10417.51元/吨和10154.15元/吨[100] 募投项目优势 - 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8万吨装饰原纸产能,目前华南市场需求量超26万吨,2025年将增长到30.5万吨[108] - 募投项目产品预测毛利率为18.38%,高于2020 - 2022年公司装饰原纸系列产品毛利率平均值10.28%[109] - 募投项目产品售价确定为10000.00元/吨,高于2020 - 2022年公司装饰原纸系列产品平均售价9445.37元/吨[109] - 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相比,产品单位动力成本下降256.92元/吨[110] 风险提示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存在无法获批风险[114]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大幅增长,可能摊薄即期回报[115]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股票价格存在波动风险[116]
齐峰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22 10:38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文件及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后,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调整后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 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的要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 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
齐峰新材: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3-12-22 10:38
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认真 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现 就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六、《关于公司与李学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 该补充协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损害中 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七、《关于公司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 议(三)〉的议案》 该预案(三次修订稿)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