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0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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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00248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10 09:16
制度内容 - 公司2025年7月10日审议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指履职不当致差错并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2] 责任承担 - 董事长、总裁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3] - 违规致差错应追究责任人责任[3] 追究原则 - 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四项原则[4] 处理流程 - 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权利[5] 责任形式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8]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惩处,有效阻止从轻、减轻或免处理[8] 适用范围 - 季度和中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7]
浙江永强(002489) - 公司章程
2025-07-10 0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6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69,016,313元,股份总数2,169,016,313股,全部为普通股[5][11] 股东与股份 - 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认购72,387,313股,占比60.3228%[10] - 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分别认购12,938,187股、12,587,250股、12,587,250股,占比分别为10.7818%、10.4894%、10.4894%[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2]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股东会召开10日前可提临时提案[4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1]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3 - 5名,常务副总裁1名,财务负责人1名[9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5] - 公司每年分配现金股利不低于当期可分配利润30%[96] 其他 - 公司修改章程需经股东会决议,涉及审批和登记事项按规定办理[123]
浙江永强(00248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0 09:16
制度审议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10日经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 担保审批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批[13] - 虽不符规定但业务发展且风险小的申请担保人,经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可担保[8] 担保管理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18]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分析财务及偿债能力[18] 风险应对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等情况,公司应启动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9]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况,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19]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1] 责任处分 - 董事会视损失等情况决定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
浙江永强(00248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10 09:16
子公司设立与管理 - 子公司设立形式有全资和控股两种[2] - 公司委派至控股子公司董事人数应超半数[4] 财务与投资管理 - 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8] - 子公司会计政策及估计应与公司一致[8]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8] - 子公司重大事项按《公司章程》执行[11] - 未经审批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11]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13] - 子公司董监高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13] - 子公司交易事项报告标准依规定执行[14] - 子公司开会后需报送文件通报事项[15] - 子公司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5][18]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17] - 审计监察部负责子公司审计[17] - 子公司应配合审计并提供资料[17] - 子公司需提供审计条件和场所[18] - 子公司须执行审计意见并递交报告[18] 制度适用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适用于子公司[18] - 本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20]
浙江永强(002489) - 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2025-07-10 09:16
接待人员与职责 - 公司接待事务第一负责人为董事长,主办人为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负责具体工作[8] - 从事接待工作的人员需熟悉公司情况、具备相关知识、了解证券市场且品行端正[9] 接待活动规则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重大信息或事项公告前暂缓现场接待活动[9] - 业绩说明会等会议应网上直播,事先公告活动信息,确定可回答范围[10]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需提前沟通、预约登记并签署承诺书[10]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投资部确认身份并保存文件[11] 信息披露与保密 - 特定对象相关文件发布前需知会公司,公司核查并处理问题[12]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时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2] - 重大事项未披露前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13] 登记与责任 - 公司建立接待活动备查登记制度,记录活动相关内容[14] - 公司接待及非授权人员违规致重大损害需担责[17] -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需担责[17] 预约方式与时间 - 预约可在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电话进行,联系电话0576 - 85956868[21] - 预约也可通过邮件、传真,邮箱yotrioir@yotrio.com,传真0576 - 85956299[21] - 接待时间为9:00 - 11:00,14:00 - 16:00[21] 调研要求与承诺 - 调研等活动需填写《现场接待预约登记表》和《承诺书》[21] - 承诺不打探、不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股票[25] 保密协议 - 保密协议双方承诺不向第三方泄漏重大事项,直至公司披露[29] - 保密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30][31] 活动类别 -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包括特定对象调研、分析师会议等[35]
浙江永强(0024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10 09:16
董事会秘书管理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于2025年7月10日经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特定四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 - 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9] -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公司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10]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10]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10]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0]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并公告[12] 信息披露 - 每半年配合证券交易所完成一次信息披露核查工作[13] - 按规定时间公告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13] - 临时股东会决议和重大事件发生后二个工作日内披露信息[13] - 信息披露要保证准确、文件齐备、符合法规规则[16] 细则生效 - 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
浙江永强(00248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0 09:1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10日经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 投资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投资由董事会决定,未达此标准董事会授权总裁决策[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投资必须由股东会决定,股东会可临时授权董事会决策[9][10] 投资分类及程序 - 短期投资指购入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一年投资,长期投资指不能或不准备随时变现投资[11] - 短期投资程序为财务中心编资金流量表,有关部门或人员编计划,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11] - 对外长期投资分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程序为证券投资部评估提建议报董事会,董事会审批,超出权限提交股东会,批准后相关部门实施,经营管理层监督[12] 投资管理 - 财务中心按短期投资类别等项目登记投资并账务处理,购入短期有价证券当日记入公司名下[11] - 财务中心定期与证券营业部核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将投资利息、股利及时入账[11][12] - 对外长期投资协议签订后,公司协同办理出资、工商登记、税务等事项[12] - 对外投资需获授权批准文件,附审批后的预算方案等资料[13] - 长期投资项目应签合同或协议,经授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13]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5] - 投资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长期投资[15]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4] 财务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完整记录和详尽核算[18] - 公司期末应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18]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中心报送财务会计报表[18]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18] - 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19]
浙江永强(002489)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7-10 09:16
独立董事制度审议与生效 - 独立董事制度于2025年7月10日经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1]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任期届满前特定情况拟辞职应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9]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资料保存与通知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 公司按规定向独立董事发通知并提供资料,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21] 事项审议流程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特定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披露[15][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等并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披露[16]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2] 其他规定 - 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不得阻碍[22]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2]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2]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2]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并解释[24]
浙江永强(002489)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2025-07-10 09:16
制度通过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于2025年7月10日经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 组织架构 -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9] 预警预防 - 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责任人是预警、预防第一负责人[10] - 预警信息由责任人向董事会秘书汇报[12] 事件处理 - 突发事件发生,应急领导小组控制事态[14] - 不同类型事件采取不同处理措施[14][15][16] 后续工作 - 各部门及时修订应急预案[17]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意见经批准执行[20] 保障措施 - 各部门及子公司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19] - 值班电话及成员手机畅通,可随时召集人员[19] 奖惩机制 - 表彰奖励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22] - 处分失职渎职人员或追究刑事责任[22] 信息上报 - 及时向证监局及政府部门上报事件情况[22]
浙江永强(0024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0 09:16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10日经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2] 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较原预约日期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申请,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9]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9]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等内容[1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1]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25] 其他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4]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15]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高知悉时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15]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17]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按时披露[19]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0]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应配合信息披露[22]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2] 流程管理 - 公司各部门指定专人作为信息披露报告人,负责重大事件报告事宜[24]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证券投资部草拟、董事会秘书等审核后披露[27]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7] - 临时报告由证券投资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重大事项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8]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证券投资部或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28] - 未公开信息发生时启动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由主管职能部门汇报,董事会秘书呈报董事长[29] 其他规定 - 重大信息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4][35] -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5]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对责任人处分[36] - 公司应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8]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38]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39]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财务和经营情况,财务负责人应配合[39] - 审计部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并报告[40] - 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