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00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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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杭君)
2023-11-16 08:50
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陈杭君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已通过资格审查[1]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6] 任职限制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19] - 非特定股东且不在特定股东处任职[20][21] 合规情况 - 近十二个月无特定不利情形[25] - 近三十六个月无刑事、行政处罚及交易所处分[28][30] 兼任限制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3]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4]
富春环保: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周夏飞)
2023-11-16 08:50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周夏飞 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 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 ...
富春环保: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杨耀国)
2023-11-16 08:50
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通过资格审查[1]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持股情况符合要求[20][21] - 候选人近十二个月无特定不利情形[25]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和不良记录[28][30][31] 任职限制 - 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3] - 候选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4] 候选人承诺 - 候选人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担责[35]
富春环保: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11-16 08:50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六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 的监事2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11 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通过选举孙华群 女士、章丹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于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本次选 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与公司第六届监 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5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 职 ...
富春环保(002479)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0.95亿元,同比减少6.6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31.91亿元,同比减少8.54%[2] - 2023年1 - 9月营业总收入3,191,054,271.55元,较上期3,488,983,349.12元减少[1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净利润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4.74万元,同比增长51.47%;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30亿元,同比减少1.83%[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31.55万元,同比增长140.37%;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12亿元,同比增长4.58%[2]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2.1952063734亿元,上年同期为1.9938043253亿元[1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非经常性损益 - 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合计513.19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期末为1796.60万元[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6亿元,同比减少10.0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626459495亿元,上年同期为5.2920660878亿元[2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资产与所有者权益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88.47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9.54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06%[2]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8,846,561,051.45元,较年初9,155,995,009.56元减少[1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股东数量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1194人,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人[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股东持股情况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49%,持股数量1.77亿股,为公司控股股东[8]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50%,持股数量1.25亿股[8] - 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8%,持股数量2754.44万股[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货币资金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1,116,906,132.92元,较年初1,390,064,847.20元减少[1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应收账款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190,104,170.88元,较年初258,599,815.35元减少[1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应收款项融资 - 2023年9月30日应收款项融资239,614,722.56元,较年初171,416,840.75元增加[1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总成本 - 2023年1 - 9月营业总成本2,980,136,970.46元,较上期3,283,973,200.70元减少[1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负债合计 - 2023年9月30日负债合计4,462,224,046.88元,较年初4,741,754,682.57元减少[1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5571902774亿元,上年同期为 - 3.4170562986亿元[2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4.6408191549亿元,上年同期为 - 2.9777638815亿元[2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1.3643164481亿元,上年同期为29.2593371088亿元[2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4987.823561万元,上年同期为2.8053724609亿元[2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1059.87万元,上年同期为4692.216526万元[2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回的现金净额 - 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回的现金净额为8582.8685万元,上年同期为1579.993819万元[2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2.980720496亿元,上年同期为17.4852645528亿元[2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4.1184453934亿元,上年同期为17.0312791474亿元[21]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股权受让 - 公司斥资58,048.31万元受让四家铂瑞能源公司100%股权及台州临港热电49%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10]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热电联产业务 - 铂瑞南昌热电联产项目8月投产,新增装机容量18兆瓦,新增锅炉蒸发量260吨/小时,公司热电联产业务总装机容量达331兆瓦,锅炉蒸发量超4,060吨/小时[10]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碳排放配额出售 - 东港热电出售碳排放配额32.04万吨,成交金额2,338.69万元[11]
富春环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
2023-10-26 09:19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经公司董 事会决议,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 成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 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 数的二分之一。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的委员 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 ...
富春环保: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
2023-10-26 09:1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经公司董 事会决议,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 的二分之一。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按一 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 则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 ...
富春环保: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6 09:11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5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
富春环保:公司章程(修订后)
2023-10-26 09:1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三年十月修订 1 | 第一章 总则 | 1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股份 | 2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 | 第一节 股东 | 5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0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4 | | 第五章 党委(党组织) | 19 | | 第六章 董事会 | 20 | | 第一节 董事 | 20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4 | |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 | 第八章 监事会 | 30 | | 第一节 监事 | 30 | | 第二节 监事会 | 30 | |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2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2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5 | | 第十 ...
富春环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后)
2023-10-26 09:1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撤换补选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请撤换[12]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兼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与记录保存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18]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与会议资料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25]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5]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必需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