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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00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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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002479)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6-05 10: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召开,5位监事实到[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议案[1] - 议案表决3票同意,关联监事回避,需股东大会审议[2][3] - 监事会认为议案合规,不损害股东利益[2]
富春环保(002479)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6-05 10: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召开[1] - 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议案,6票同意,关联董事回避,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1][2] - 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9票同意[3][4] 股东大会安排 - 决定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3]
富春环保(002479) -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06-05 10:32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 - 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1]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2] 签字情况 - 独立董事陈杭君、杨耀国、周夏飞签字[3]
富春环保(002479) - 002479富春环保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604
2025-06-04 08:00
业绩表现 - 2025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增长,原因是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下游热用户需求增加使毛利率上升,母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子公司遂昌汇金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1] - 2024年度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业务营收20.98亿元,同比增长90.48%,原因是持续做深做精业务,优化产业链布局,增加冰铜、电解铜业务 [2] 拆迁款情况 - 截至目前已收到拆迁款209,141.50万元,2025年一季度母公司收到3,631.45万元,全资子公司汇丰纸业收到3,068.93万元 [1] - 剩余17,177.41万元尚未收到,其中母公司15,131.45万元,汇丰纸业2,045.96万元 [1] 热电联产业务 - 所有热电联产新建项目均已投产,在建的两个为扩建项目,分别是铂瑞万载工业园新型热电联产二期扩建项目、常安能源二期扩建项目第二阶段,投产后预计增加装机容量43兆瓦,锅炉蒸发量360吨/小时 [2] 子公司情况 - 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开展二噁英监测设备销售及租赁业务,研制出二噁英在线快速检测仪器系统,但受监测周期、成本、回报周期、政策等因素制约,监测需求释放滞后 [2] 分红策略 - 2024年度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息1.50元,现金分红总额达1.30亿元,占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4% [2] - 公司重视合理、稳定的股东回报,将在保障健康发展前提下,通过稳定分红政策回报股东 [2]
富春环保5月22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没有与华为公司产生直接业务往来。
快讯· 2025-05-22 06:09
公司与华为业务关系 - 富春环保明确表示未与华为公司产生直接业务往来 [1]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5-026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86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9,75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且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2][3] - 不同股东类型(如深股通、QFII、RQFII、个人及基金)的扣税标准存在差异,其中香港市场投资者及特定机构每10股实得1.35元,个人股东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 [4]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 [4]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6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5]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于2025年5月27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 [6][7] 其他信息 - 咨询方式包括地址(杭州市富阳区)、联系人(胡斌)及电话/传真 [8] - 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 [8]
富春环保: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9 11:40
权益分派方案 - 以总股本865,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1]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9,750,000元 不送红股且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1] 税务处理规则 - 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2] -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2] - 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2]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2]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6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2] - 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5月26日[2] 股东责任说明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 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2]
富春环保(002479)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2025-05-19 10:45
权益分派 - 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65,000,000股为基数[2] - 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129,750,000.00元[2] 派息细则 - 深股通等每10股派1.35元[3] - 不同持股时长补缴税款不同[4]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5月27日[4] - 业务申请期2025年5月19日至26日[7]
富春环保(002479) - 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
2025-05-08 10:46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1] - 未来三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4] - 未来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归母净利润35%[4]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6] 实施安排 - 董事会制订方案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7]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7] - 调整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0]
富春环保(002479)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5-08 10:45
会议时间 - 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公告[6]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8日15:00召开[6] - 深交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 - 15:00[6] 参会情况 - 现场2人持股302,635,358股,占比34.99%[9] - 网络280名代表7,235,305股,占比0.84%[9] - 出席282人代表309,870,663股,占比35.82%[9] 议案表决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占比99.4884%[11]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占比99.4617%[11] - 《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预算报告》同意占比99.4837%[11] 会议结果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5][16] 法律意见 - 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出具日为2025年5月8日[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