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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管道(0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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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管道: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9 10:5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修改后须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生效[2][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8]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董监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9] - 董监高申报离任六个月后十二个月内出售股票比例不得超所持总数50%[9]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9] - 公司因减资收购股份应10日内注销[8] - 公司因合并等收购股份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8]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12] - 会计政策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对净利润影响比例超50%需审议[12] - 会计政策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对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超50%需审议[1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3]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4]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中,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7] 股东大会相关规则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5][1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规,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17]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会议主持规则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16]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监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16] - 召开股东大会主持人违规,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16] 候选人提名规则 -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由董事会、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18]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和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18] - 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和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19] 组织架构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1/2[2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20] - 公司设副总经理8人[22]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即2名[23]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2] 报告与分红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前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23][24]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24]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5] - 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红[24] - 发放股票股利需公司未分配利润和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等条件[25] 其他 - 公司聘用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26]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26] - 章程以中文书写,有歧义时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为准[26] - 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6]
金洲管道: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2024-04-11 09:32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晨巽(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晨巽公司")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 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决质押并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 本次解除质押 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一致行动人 | (股) | | | | | | | 晨巽 公司 | 控股股东、第一 大股东 | 49,750,000 | 45.00% | 9.56% | 2023年 09月28日 | 2024年 04月09日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合计 | - | 49, ...
金洲管道: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2-26 08:47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金洲")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信息如 下: 企业名称: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32005633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证时间:2023 年 11 月 6 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沙钢金洲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沙 钢金洲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3-2025 年度)将继 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沙钢金洲在 2023 年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金洲管道: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1-31 08:27
公司变更 -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法定代表人由沈淦荣变更为李兴春[1] 公司信息 - 管道工业注册资本为柒亿玖仟捌佰柒拾柒万捌仟柒佰肆拾伍元[1] - 管道工业成立日期为1998年11月26日[1]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1月31日[2]
金洲管道: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1-10 08:20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发布的《对浙江 省认定机构 2023 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浙江金洲管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列入浙江省认定机构 2023 年认定报 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公司顺利通过 2023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获得 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3009114),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自 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3-2025 年度)将继续享受国 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我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为期满重 ...
金洲管道: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3-12-29 09:11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53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柴华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柴华良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柴华良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 理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 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 情形。 1 / 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 暨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浙江金洲 ...
金洲管道: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09:08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5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以电话、电 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兴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柴华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柴华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 柴华良先生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浔大道3555号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 ...
金洲管道:金洲管道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0:2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 ...
金洲管道: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8 10:22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51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8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12月2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浔大道 3555 号行政楼三楼会 议室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兴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
金洲管道: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09:58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下午2:30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 到董事9人,实到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兴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调整前:独立董事初宜红女士(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张莉女 士、董事沈淦荣先生; 调整后:独立董事初宜红女士(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张莉女 士、董事长李兴春先生; 除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外,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上述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