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00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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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汉王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8 03:4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7日召开,11名董事全部表决[1] - 拟推选7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组成第七届董事会,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董事总数1/2[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小荣、苏丹已取得资格证书,王莉君、高焱莎已报名培训并承诺按时取得证明文件[2] -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人(含税),刘进董事薪酬为10万元/年(含税),刘成林不在公司领薪酬[3] - 修订《公司章程》多项规定,包括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披露时间、连续任职期限、贷款金额限制等[5][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8]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多轮审议,审议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8] - 董事会应研究现金分红事宜,独立董事可提分红提案[9] -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专项说明原因等并披露[9] - 以11票同意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14] - 修订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六年[1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考核标准等[7]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8][20]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除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外其他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1] -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等有权临时提提案,需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方可表决[12] - 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12] - 独立董事对多项事项应发表独立意见,行使相关职权公司应及时披露[12][13]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并说明表决票数[13][14] 委员会细则修订 - 以11票同意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议案,审计委员会例会每年召开4次,会议需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15][16] - 以11票同意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议案,该委员会就董事等薪酬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17][18] - 以11票同意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议案,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等[19][20] 人员持股情况 - 刘迎建持有公司股份48,030,838股[29] - 朱德永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31] - 李志峰持有公司股份513,281股[33] - 李远志、刘成林、刘进、李小荣未持有公司股份[34][35][36] 其他事项 - 以11票同意通过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调整后成员为洪玫、杨金观、刘秋童[22] - 以11票同意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3] - 李小荣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37] - 王莉君有相关专业资质,未持有公司股份,无相关关联关系等情况[37] - 苏丹有丰富工作经历,未持有公司股份,无相关关联关系等情况[38] - 高焱莎有医疗及教学任职经历,未持有公司股份,无相关关联关系等情况[39]
汉王科技:汉王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08 03: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或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会议安排 - 例会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8] - 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可委托他人[19]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20] - 表决方式多样,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2] 职责与规定 - 审计工作组提供公司书面资料[14][15]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提建议[16] - 实施细则试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4][26]
汉王科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对公司换届选举事项的审查意见
2024-04-08 03:48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对公司换届选举事项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本次拟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如下书面审查意见: 经审阅拟提名的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材料,公司董事候选人具 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已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 办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资格证明。 李建伟 刘迎建 李远志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刘迎建先生、朱德永先生、李志峰先生、李远志 先生、刘秋童先生、刘成林先生、刘进女 ...
汉王科技:汉王科技公司章程
2024-04-08 03:48
汉 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1 | | --- | | P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董事 |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4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9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1 | | 第一节 | 监事 | 31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3 | | ...
汉王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小荣)
2024-04-08 03: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候选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4]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符合规定[5] - 候选人近十二个月无禁止任职情形[6]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谴责[6][7] - 候选人担任独董公司数、任期符合要求[7]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8] - 若不符任职资格将及时报告并辞职[8]
汉王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莉君)
2024-04-08 03:48
独立董事提名 - 王莉君被提名为汉王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王莉君具备相关知识和五年以上工作经验[4] - 王莉君及亲属符合多项任职规定[5][6] 任职承诺 - 王莉君承诺取得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2] 任职限制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7]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7]
汉王科技:汉王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08 03:48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Xi{\cal{O}}\rightleftharpoons\psi q\not\in\psi q\not\exists$$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 1 | | 第三章 | 会议筹备、通知 | 3 | | 第四章 | 会议通知 | 4 | | 第五章 | 会议的召开和决议 | 5 | | 第六章 | 会议记录 | 7 | | 第七章 | 公告 | 8 | | 第八章 | 决议的执行 | 8 | | 第九章 | 档案的保存 | 8 | | 第十章 | 附则 | 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 的行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确保其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 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汉王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苏丹)
2024-04-08 03:48
独立董事提名 - 苏丹被提名为汉王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5] - 本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无刑事处罚等[6][7]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任职未超六年[7] 承诺事项 - 候选人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8] - 任职期间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将持续履职[8]
汉王科技:汉王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08 03:48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 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
汉王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莉君)
2024-04-08 03:48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提名人汉 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王莉君女士 为 汉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汉王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 一 、 被 提 名 人 已 经 通 过 汉 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 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