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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电机(00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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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电机(002249.SZ):已累计回购0.46%股份
格隆汇APP· 2025-09-02 12:28
股份回购执行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1,171,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0.46% [1] - 最高成交价6.95元/股 最低成交价5.27元/股 [1] - 累计成交金额6832.832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1]
大洋电机:累计回购约1117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02 12:17
公司股份回购 - 截至2025年8月31日累计回购股份约1117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0.46% [1] - 回购最高成交价6.95元/股 最低成交价5.27元/股 [1] - 回购成交总金额约6833万元 [1] 营业收入构成 - 2025年1至6月建筑及家居行业收入占比60.99% [1] - 同期汽车零部件行业收入占比38.18% [1] - 其他业务占比0.8% 汽车租赁占比0.03%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95亿元 [1]
大洋电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2 12:15
股权激励计划审议通过 -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2]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与核查 - 公司对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3] - 激励对象包括对公司经营和发展起重要作用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含外籍人员) [4]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激励对象资格合规性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及职务等信息 [3] - 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 [4]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3] - 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3]
大洋电机(002249)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9-02 11:47
股份回购计划 -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同意用1.2 - 2亿回购股份,价不超7元/股,期限12个月[1] -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上限调为不超6.87元/股[2] 回购进展 - 2025年1月13日首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2] - 截至2025年8月31日,累计回购1117.1万股,占总股本0.46%[3] - 截至2025年8月31日,回购成交金额6832.8321万元,最高6.95元/股,最低5.27元/股[3]
大洋电机(00224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9-02 11:45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8月18日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8月22日至9月1日公示[2] - 激励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等重要员工[6]
大洋电机: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1
核心观点 - 公司计划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深化全球化战略布局 增强海外业务本地化制造与供应链能力 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 增强境外融资能力 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1][2] 发行方案 - 发行股票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H股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以外币认购[3] - 发行方式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 香港公开发售面向香港公众投资者 国际配售面向符合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3][6] - 发行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 并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15%的超额配售权[4] - 发行价格通过市场化定价方式确定 综合考虑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及资本市场状况[5] - 发行对象包括境外机构投资者、企业和自然人 以及境内合格投资者[5] - 国际配售分配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7]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优化全球产能布局 强化海外业务本地化制造与供应链能力[8] - 资金将投入新能源领域布局 推动产品研发及创新 加强数字化建设 补充营运资金[9] - 具体用途可能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以招股说明书最终披露为准[9][20] 公司治理调整 - 发行完成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成为A+H两地上市公众公司[8] - 增选鲁铭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赵丽娟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24][25] -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 包括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8] - 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31][32] - 制定及修订多项内部治理制度 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36] 授权与时间安排 - 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为24个月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10] - 授权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发行上市相关事宜 包括确定发行规模、价格、时间等[11][22] - 具体授权人士为鲁楚平先生和刘博先生 可转授权[22] - 计划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39] 其他相关事项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23] - 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上市审计机构[38] - 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34] - 将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 设立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30]
大洋电机(00224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9 13:4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的工作;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异性且独立董事成员应至 少为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 ...
大洋电机(002249) - 大洋电机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9 13:4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ZBOAR-OCE | | | | 第一章 总则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成 【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三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董事公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 第二节 利润分配 - | | 第三节 内部审计 . | |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 第 ...
大洋电机(002249)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9 13:4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议事行 为和程序,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现行适用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和《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能够依法行使 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 ...
大洋电机(002249)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9 13:4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以及 ESG 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