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00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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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1 10:23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倪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在担任公 司 2023 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 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 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上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 求和审计范围与上会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鸿博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1 10:2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1]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5日送达相关人员[1] - 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1] 会议决议 - 以3票赞成通过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1]
鸿博股份:鸿博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2024-11-11 10:23
舆情管理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保护企业形象和投资者权益[2] - 建立舆情管理台账,整理归档新闻宣传材料[14] - 遇重大危机必要时采用新闻发言人制度[17] 舆情相关定义 - 舆情包括负面报道、传言等影响投资取向信息[3] - 分为敏感、负面和危机信息三大类[6] 管理机构与阶段 - 舆情风险管理机构有领导小组、证券部等[4] - 发展阶段有危机预警、处理及总结重塑阶段[7] 危机相关情况 - 危机来源分6大类,业绩波动是高发诱因[8] - 处理原则有速度第一和真诚沟通原则[9][10] - 处理流程包括监测、汇报、评估等[11]
鸿博股份(002229)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0:23
财务表现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25,685,691.06元,同比下降25.5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458,845.51元,同比下降3,567.9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149,083.91元,同比下降275.66%[3] - 总资产为3,331,627,717.45元,同比增长8.1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86,425,254.10元,同比下降4.18%[3] - 货币资金为497,783,314.24元,同比下降40.23%[5]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55,000,000.00元,同比增长100.00%[5] - 存货为786,097,435.11元,同比增长222.64%[5] - 合同负债为713,918,811.59元,同比增长54.89%[5] - 投资收益为22,246,333.30元,同比增长111.25%[6]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54,563,992.07元,去年同期为-8,679,752.02元[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022,891.75元,去年同期为-32,291,242.85元[1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258元,去年同期为-0.0655元[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149,083.91元,去年同期为13,178,600.32元[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862,357.28元,去年同期为-264,827,169.79元[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3,757,144.64元,去年同期为-8,339,028.65元[1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12,769,360.23元,去年同期为-259,985,384.76元[1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89,626,806.04元,去年同期为807,539,059.02元[1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625,566,466.42元,去年同期为1,604,735,740.43元[1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444,484,717.36元,去年同期为1,386,430,374.18元[16] 资产负债 - 总资产为3,331,627,717.45元,同比增长8.1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86,425,254.10元,同比下降4.18%[3] - 货币资金为497,783,314.24元,同比下降40.23%[5]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55,000,000.00元,同比增长100.00%[5] - 存货为786,097,435.11元,同比增长222.64%[5] - 合同负债为713,918,811.59元,同比增长54.89%[5] -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497,783,314.24元,期初为832,887,519.36元[10] -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155,000,000.00元,期初为0.00元[10]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17,276,969.55元,期初为227,695,893.28元[10] - 期末存货余额为786,097,435.11元,期初为243,645,498.93元[10] - 期末流动资产合计为1,861,066,385.56元,期初为1,656,918,952.97元[10] - 公司总资产从3,081,200,737.26元增加到3,331,627,717.45元[11] - 非流动资产合计从1,424,281,784.29元增加到1,470,561,331.89元[11] - 流动负债合计从1,142,724,705.32元增加到1,421,816,108.54元[11] - 非流动负债合计从276,930,656.74元增加到330,132,050.35元[12]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1,661,545,375.20元减少到1,579,679,558.56元[12]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0,592[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29%,持股数量为31,227,875股[7] - 上海琦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琦轩博弈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为1.33%,持股数量为6,620,600股[7] 股本变动 -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152,775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3%[9]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8,344,263股变动为496,191,488股[9] 收入与成本 - 营业总收入从461,136,656.90元减少到390,902,244.84元[13] - 营业总成本从479,551,856.10元增加到488,334,967.25元[13] - 研发费用从17,268,862.15元增加到19,312,603.15元[13] - 投资收益从10,530,831.12元增加到22,246,333.30元[13] - 利息收入从3,786,202.68元减少到1,633,216.07元[13]
鸿博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30 10:2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26 号鸿博梅岭观海 B 座 21 层会议室以通讯会 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 式送达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关于<2024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 ...
鸿博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30 10:21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倪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形成了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26 号鸿博梅岭观海 B 座 21 层会议室以通讯会 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6 名,亲自出席董事 6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 ...
鸿博股份: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0-30 10:21
股份相关 - 公司成立时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5] - 当前股份总数为495341488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5] - 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5]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 董事、监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监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5] 经营范围与章程修订 - 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新增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新增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3][4] - 公司章程修订,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股东权益与规定 -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投资者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报告[7] - 股东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后,所持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减少3%,应按规定报告[7] 恶意收购相关 - 投资者违反股份报告规定构成恶意收购,公司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赔偿所有经济损失[7] - 投资者违反股份报告规定构成恶意收购,公司董事会有权采取反收购措施并公告[7] 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财务资助需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需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财务资助需审议[8] - 单笔提供财务资助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8]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9]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9]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 董事会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1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恶意收购相关议案,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决议通过[11]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恶意收购为四分之三以上)通过[12]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12]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职务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12]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12]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12]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3] - 恶意收购时非经原提名提议,任期内解除董事职务公司须支付相当于年薪及福利总和五倍的离任金[13] - 恶意收购时当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或提前改选,继任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二以上原任董事连任[13] - 恶意收购时任期未届满年度改选董事总数不得超过章程规定董事会组成人数的四分之一[13] - 恶意收购时收购方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应具有至少五年以上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管理经验[13] 财务与管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内[15]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15] - 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15] - 单笔提供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15] 其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8] - 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决议,董事会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分配[18] - 发生恶意收购,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未届满确需终止或解除职务,公司须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其年薪及福利总和五倍的离任补偿金[17] - 发生恶意收购,监事任期未届满终止或解除职务,公司须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其年薪及福利总和五倍的离任补偿金[18]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信息的媒体[1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决议作出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9] - 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19] - 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相应减少股份以减资,法律或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9] - 公司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可减资弥补,减资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0]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20] -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或成立后不清算,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20]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平台公告[21]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应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21]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22] - 公司通过简易程序注销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不少于2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可20日内申请[21] - 公司被吊销等满三年未申请注销,登记机关公告不少于60日,期满无异议可注销[22]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22]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22] - 变更内容和章程条款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22]
鸿博股份: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2024-10-24 09:08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0 月 23 日、10 月 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业务正常运营中,具体经营 情况请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该类新业务存在拓展风险、人才风险、技术风险、 管理风险、国际政治贸易规则变化所导致的风险等;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 ...
鸿博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0-23 08:41
资金安排 - 公司可使用不超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 - 2024年10月22日,用3000万元买光大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00%[4][5] - 截至披露日,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2.16亿元[6] 风险管控 - 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实际收益不可预期[7] - 多部门及独立董事、监事会监督,控制投资风险[9] 其他情况 - 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3] - 现金管理不影响项目实施,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1]
鸿博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1 11:58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26 号鸿博梅岭观海 B 座 21 层会议室以通讯会议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6 名,亲自出席董事 6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倪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解除全资子公司 重大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 (2024-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