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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00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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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29 09:1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14: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25日[5]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30 - 11:30、14:30 - 16:30[12] 议案相关 - 会议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7] - 议案2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229",简称为"鸿博投票"[17]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9:15 - 9:25等时段[18]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9:15 - 15:00[19]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20]
鸿博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26 11:14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寓 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熠贸易")合计 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 10.77%减少至公司总股本的 3.36%,权益比例累计减少达 到 7.41%,且降低至 5%以下。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寓泰控股 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将从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的 10.77%减少至 3.36%。 2024 年 1 月 25 日,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寓泰控股 及其一致行动人辉熠贸易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本次权益变 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寓泰控股的基本情况 | 经营范围 | 控股公司服务 | | --- | --- | | 经营期限 | 长期 | | 股权结构 | 黎小林持股 94 ...
鸿博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扣划的公告
2024-01-26 11:11
股份变动 - 寓泰控股持股比例从1.34%减至0.15%[2] - 辉熠贸易持股比例从8.03%减至3.21%[2] - 二者合计持股比例由9.37%减至3.36%[2] 司法扣划 - 2024年1月寓泰控股、辉熠贸易合计司法扣划3694万股,占比7.41%[5] 承诺违约 - 寓泰控股、辉熠贸易司法扣划违反未来十八个月不减持承诺[6]
鸿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1-26 11:0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鸿博股份 股票代码:002229 信息披露义务人1: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区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A栋805室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汉兴路中段寓泰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2: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A栋205室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汉兴路中段寓泰集团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4年1月25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 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鸿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
鸿博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扣划暨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超1%的公告
2024-01-22 09: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扣划暨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超 1%的公告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河南自贸区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A栋805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4年1月18日 股票简称 鸿博股份 股票代码 002229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700 1.40 合 计 700 1.4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司法扣划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来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 ...
鸿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1-17 10:1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鸿博股份 股票代码:002229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区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A栋805室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汉兴路中段寓泰集团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6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 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鸿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 在鸿博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 ...
鸿博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17 10:17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寓 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熠贸易")合计 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 17.21%减少至公司总股本的 10.77%,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寓泰控股 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将从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的 9.18%减少至 2.74%。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寓泰控股出具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 | | | --- | --- | --- | | 注册地址 | | 河南自贸区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 ...
鸿博股份: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024-01-14 08:24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 程》《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监事会对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鉴于,2023 年 11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 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9 号)》,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拟将参与《鸿博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含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 励对象合计 19 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152,775 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3%。 2、鉴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19 人,对应尚未解除限售限 制性股票共计 2,152,775 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 ...
鸿博股份: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1-14 08:22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游清 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游清泉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 务,游清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公司对游清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承杰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张承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 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张承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1-88070028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