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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00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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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002134)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6 12:37
财务业绩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626.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9%,毛利率为22.21%,较上年同期增长6.48%[8] -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和印制电路板营业收入均为646,266,845.89元,同比增长11.29%,毛利率22.21%,同比增长6.48%[9][10] - 境内营业收入386,184,636.86元,同比增长13.74%,毛利率18.91%,同比增长2.63%;境外营业收入260,082,209.03元,同比增长7.84%,毛利率27.11%,同比增长12.15%[11] - 印制电路板实物销售收入591,661,001.78元,同比增长14.79%[12] - 2023年销售费用10,887,085.04元,同比增长50.52%;管理费用66,249,789.10元,同比增长84.90%;财务费用 -2,596,209.60元,同比增长51.06%;研发费用20,770,393.61元,同比增长15.30%[16] - 2023年研发人员数量108人,较2022年增长116.00%,研发人员数量占比7.30%,较2022年增长1.02%[16] - 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20,770,393.61元,同比增长15.3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3.21%,较2022年增长0.11%[16]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2,288,771.88元,同比增长6.98%;现金流出小计550,438,005.54元,同比减少6.27%;现金流量净额101,850,766.34元,同比增长352.59%[18]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65,838.73元,同比增长67.31%;现金流出小计217,340,085.67元,同比增长117.01%;现金流量净额-210,774,246.94元,同比减少119.04%[18]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1,793,008.96元,同比增长1,161.12%;现金流出小计23,350,367.10元,同比增长100.00%;现金流量净额168,442,641.86元,同比增长1,007.59%[18]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0,302,289.81元,同比增长211.83%[1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初数4,448,377.78元,期末数3,815,418.69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32,959.09元,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815,418.69元[23] - 截至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受限账面价值11,156,335.60元,受限情况为票据保证金、环保专项资金、ETC押金[24] - 衍生品投资期初未交割合约金额6,417.89万元,本期购入金额46,948.05万元,期末未交割合约金额0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0.00%[27] - 报告期内确认衍生品投资收益-385.80万元[27] - 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注册资本146,938,776.00元,总资产601,200,301.19元,净资产367,377,417.34元,营业收入414,099,065.64元,营业利润41,702,667.99元,净利润34,473,655.24元[30]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2.45万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 10,160.02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 10,142.61万元[80] -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80] - 2023年营业收入6.46亿元,较2022年增长11.29%[183]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2.45万元,较2022年增长64.55%[183]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亿元,较2022年增长352.59%[183] - 2023年末总资产15.03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97.66%[183]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1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2.10%[183] - 2023年第一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45亿元、1.59亿元、1.38亿元、2.05亿元[191] - 2023年第一至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01.66万元、918.47万元、676.62万元、345.69万元[191]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3886461.47元,2022年为-18477937.93元,2021年为3075725.13元[192][193] 公司战略与布局 - 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泰和电路20%股权并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693.8776万元,取得51%控制权,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3户[14] - 公司采取多品种生产模式、直销为主经销为辅销售模式,物流快递配送产品[4] - 公司完成对泰和电路收购,实现多工厂多基地布局,天津基地侧重工控等,华南基地侧重显示光电等[5] - 2024年公司将国内与海外市场并重,夯实天津基地传统优势,拓展航空航天业务,强化华南基地行业优势,突破服务器市场,深挖大客户需求[31] - 2023年公司成功完成泰和电路的并购,拓展了华南基地布局,未来将拓展产品线布局,在产业链上下游寻找机遇[31]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无变更,2022年3月30日控股股东名称由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TCL科技集团(天津)有限公司[183] - 公司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覆盖单双面板等多种类型,应用于工控医疗等领域[200] - 技术上“后摩尔时代”系统级封装发展对基板提出新需求,先进封装需求爆发式增长,公司将在先进材料新赛道探索[198] 公司治理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5次临时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41] - 公司设立独立财务部门,建立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和管理制度,在银行单独开户,独立纳税[45] - 公司建立了独立适应自身发展的职能部门,内部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作[45] - 公司已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生产经营独立运作[46] -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信息,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44]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41] - 公司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监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各方面进行监督[42]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等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36] - 董事、监事成员报酬计划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定程序及薪酬制度由公司薪酬委员会制定[59] - 董事、监事报酬每月按标准准时支付到个人账户,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按考核结果发放[61] - 2023年4月24 - 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63] - 2023年5月23 - 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相关多项议案[63] - 2023年6月6 - 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和汇丰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63] - 2023年6月13 - 1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广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议案[63] - 2023年7月24 - 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63] - 2023年8月15 - 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等议案[63] - 董事李志东、杨丽芳、陈长生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均为14次,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均为1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均为13次[67] - 董事张伯轩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为2次,出席股东大会次数为0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为2次[67] 人员变动 - 庞东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任期从2022年12月13日至2024年7月11日[50] - 张伯轩于2023年4月17日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50][51] - 王泰于2023年6月13日被聘任为公司副总裁[51] - 秦克景在天津市中环电子计算机有限公司任董事长,任期始于2021年3月;在天津市中环投资有限公司任总经理,任期始于2022年3月;在天津中环产业园有限公司任董事长,任期始于2022年1月[58] - 徐荦荦在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任期始于2012年9月[58] 环保情况 - 2023年工业废水处理同比2022年上涨30%,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石油类污染因子指标排放浓度和总量均有不同程度降幅[100] - 公司废水含总铜、总氮、氨氮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氮排放总量10.355t,核定排放总量123.102t;氨氮排放总量5.303t,核定排放总量6.98t[89] - 公司废水含总氰化物、硫化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总氰化物排放总量0.0004t,硫化物排放总量0.0005t[94] - 公司废气含硫酸雾、甲醛等污染物,有组织排放,硫酸雾排放总量1.3782t,甲醛排放总量1.4708t[97] - 公司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每年内部评审,定期对员工培训和演练[102] -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对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引入智能控制系统[104] - 公司生产废弃物分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废物交有资质回收单位,危险废物交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105] 社会责任 - 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三会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维护[107] - 公司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开展培训,制定薪酬和绩效考核体系,改善工作环境[107] - 公司坚持品质第一、安全为先,以客户为中心,与供应商、客户建立互利共赢合作关系[107] 会计政策变更 -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16][118] - 2023年10月1日起存货成本核算方法由实际成本法变更为标准成本法,发出计价方式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转变为移动加权平均[116] 审计与关联交易 - 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报酬75.9万元,内控审计费20万元[121][122] - 公司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有存款业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20000万元,期初余额6.89万元,本期存入8429.88万元,取出6375.78万元,期末余额2060.98万元[132] - 2023年公司披露多项重大关联交易相关公告[136] -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12] - 报告期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13] - 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26] -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127] - 2023年公司发布多项关联交易公告,包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方承接改造项目等[137]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托管、承包、租赁情况[138][139][143]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71,725万元,实际发生额合计为0,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0,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0.00%[153] - 公司为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47,500万元,担保类型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150] - 2023年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TCL数码科技持有的泰和电路20%股权并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693.8776万元,取得其51%股权,新增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3户[159]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83][186] 行业趋势 - 2000 - 2027年,Electronics产值从1131BN增长到2920BN,年增长率在3.30% - 3.80%;Semiconductor从204BN增长到716BN,年增长率在3.6% - 5.8%;PCB从43BN增长到98BN,年增长率在2.40% - 3.80%[196] - 未来五年终端增长增量需求排名前三的是服务器(500亿美金+)、汽车(470亿美金+)、手机(500亿美金+)[196] - 全球PCB长期增长趋势谨慎乐观,预测趋于平稳增长,悲观预测趋于持平[197] 其他 - 公司股票简称天津普林,代码002134,上市于深圳证券交易所[178] -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9] - 公司计划2023年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65]
天津普林: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2024-04-16 12:3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天津普林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 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对其经营资质、 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科技财务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由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筹建,2006 年 9 月获得原银监会的开业批复,2006 年 11 月 8 日正式开业运 营,公司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L0066H34413000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717867103C。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TCL 科技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 ...
天津普林: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6 12:3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 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
天津普林: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16 12:3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设立战 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并由董事会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 (十九)听取关于董事及以总裁为代表 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履行职责情况、绩效 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的报告;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四十九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 第四十九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 | | 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 | 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 | 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 | 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 | 政法规和本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 | 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程 | | 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 | 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 ...
天津普林: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6 12:37
(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1-7 |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利润表 | 3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5-6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7-8 | | 母公司利润表 | 9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0 |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1-12 | | 财务报表附注 | 1-96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2024]0011001515 我们审计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普林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
天津普林: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6 12:3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党组织 20 | | 第六章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32 | | 第七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八章 | 监事会 36 | | 第一节 | 监事 36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7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天津普林: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6 12:3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津普林")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 ...
天津普林: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6 12:37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志东、杨丽芳、陈长生的任职经历、履职情况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前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 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影响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形。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 志东、杨丽芳、陈长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
天津普林: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6 12:37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11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04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0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 8 人。会 议由董事长秦克景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 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24 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 ...
天津普林: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16 12:3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18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