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00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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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6 12:3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 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
天津普林: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16 12:3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设立战 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并由董事会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 (十九)听取关于董事及以总裁为代表 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履行职责情况、绩效 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的报告;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四十九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 第四十九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 | | 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 | 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 | 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 | 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 | 政法规和本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 | 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程 | | 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 | 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 ...
天津普林: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6 12:37
(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1-7 |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利润表 | 3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5-6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7-8 | | 母公司利润表 | 9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0 |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1-12 | | 财务报表附注 | 1-96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2024]0011001515 我们审计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普林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
天津普林: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6 12:3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党组织 20 | | 第六章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32 | | 第七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八章 | 监事会 36 | | 第一节 | 监事 36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7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天津普林: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6 12:37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11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04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0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 8 人。会 议由董事长秦克景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 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24 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 ...
天津普林: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6 12:3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津普林")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 ...
天津普林: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6 12:37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志东、杨丽芳、陈长生的任职经历、履职情况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前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 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影响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形。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 志东、杨丽芳、陈长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
天津普林: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16 12:3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18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 ...
天津普林: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4-16 12:37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16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6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 产收益,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 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7、投资理财的要求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 ...
天津普林: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4-04-16 12:37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1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 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160.02万元,实收股本24,584.98万元,公司未弥 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4,626.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9%;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642.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55%。但由于历史年 度亏损,致使公司2023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6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