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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0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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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10:35
会议情况 - 浙江交科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11位董事均参与表决[1] 议案审议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8票同意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5] - 《公司经营层2023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等两议案11票同意通过[7]
浙江交科: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3 10:3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8年11月23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0198万元[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总股本为2599137900股[7] - 2006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002061[6] - 前身为江山县化肥厂,1977年筹建,1979年5月建成投产,1985年10月更名[5] 合规情况 - 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8]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过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8] - 近三年无财务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10] 股权激励计划 - 拟授予779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259913.79万股的3%[14] - 首次授予7407.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额的9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5%[14] - 预留授予390.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额的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5%[14]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14] - 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14] -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比例未超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14] 审议情况 - 2024年12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9] - 2024年12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9] - 2024年12月23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 后续程序 - 股东会表决本次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6] -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需在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7] - 股权激励计划尚需经浙江省国资委批准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34] 其他 - 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外部董事构成[9] - 《激励计划(草案)》载明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和《试行办法》第七条规定[11] -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2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财务资助[28]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30]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法定程序,将履行后续程序保障股东知情权及决策权[31] -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32] - 关联董事申屠德进、杨剑、戴以敬已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33]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条件[34]
浙江交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12-23 10:35
股权激励规模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激励计划条件 - 选取同行业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5]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5]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5]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5] 财务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合规程序 - 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6] - 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6] - 计划内容、拟订等程序符合规定[6] - 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6] - 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 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6] - 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和违法情形[6] 表决回避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 - 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6]
浙江交科: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4-12-23 10:35
会议情况 - 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1] - 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4人[1] 议案审议 - 4票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 - 4票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激励计划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1] - 激励计划拟定等符合规定,未损害股东利益[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 制订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 - 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或安排[2] -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分公司和个人层面[3]
浙江交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12-23 10:35
限制性股票授予 - 拟授予779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259913.79万股的3%[8][34] - 首次授予7407.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额95%,占股本总额2.85%[8][34] - 预留授予390.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额5%,占股本总额0.15%[8][34]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2.48元[8][47]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720人[9][29] 激励计划时间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9][18][39]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10][42] -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4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30%[10][43] 业绩考核目标 - 2021 - 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平均值为11.76亿元[54][55] - 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8%,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10][54] - 2026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8%,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0%,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10][55] - 2027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1%,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10][55] 其他要点 - 选取24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对标企业[57] - 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和其他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A档标准系数1.0,B档0.8,C档0[58][59][60] - 激励计划在2025 - 2027的3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54] - 公司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7407.00万股限制性股票,测算得出的限制性股票总摊销费用为11925.27万元[70] - 假设2025年3月底首次授予,2025 - 2029年各期会计成本分别为3353.98万元、4471.98万元、2683.19万元、1192.53万元、223.60万元[70]
浙江交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12-23 10:35
激励计划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7797万股,占股本总额3.00%[1] - 董事长申屠德进获授45.65万股,占授予总量0.585%,占股本总额0.02%[1] - 总经理杨剑获授45.65万股,占授予总量0.585%,占股本总额0.02%[1] - 非独立董事戴以敬等3人各获授36.52万股,占授予总量0.468%,占股本总额0.01%[1] - 715人获授7206.14万股,占授予总量92.422%,占股本总额2.77%[1] - 预留授予390.00万股,占授予总量5.002%,占股本总额0.15%[1] - 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1] - 董事、高管权益授予价值按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40%确定[1] 人员情况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110人[20][21][22] 其他 -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22]
浙江交科: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2-23 10:35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6][18]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720人,预留授予部分12个月内确定激励对象[1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13] 股票授予情况 - 拟授予779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股本总额3%,首次授予7407.00万股,预留授予390.00万股[17][46][47] - 高层管理人员等715人获授7206.14万股,董事长和总经理各获授45.65万股,非独立董事3人各获授36.52万股[14][1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2.48元/股,预留授予有相应确定方法[26][27][49][50] 限售与解除限售 - 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36、48个月,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30%、30%[22][2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业绩考核 - 2025 - 2027年分年度考核,以2021 - 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平均值11.76亿元为基数[32][34] - 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8%,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34] - 2026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8%,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0%,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34] - 2027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1%,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34]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分年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分A、B、C三个档次[37] 其他 - 选取24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对标企业[35] - 激励计划实施需取得国资委审批和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60] - 咨询单位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1]
浙江交科: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10:3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14:00召开[1] -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1] 议案审议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2]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3]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审议通过[4]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4] - 监事会将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4]
浙江交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3 10:35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监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合规性[5] - 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时,受限人员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0] -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2]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监事和高管特定时间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时间为两个交易日内[6] - 公司为相关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披露情况[17] - 披露股份增持计划需包含多项内容,实施期限不超六个月[20]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9] - 增持计划完成、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定期报告发布时,未完成的增持计划披露实施情况[23] - 转让股份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在规定时间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0] - 股份变动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21] 交易时间限制 - 董事、监事和高管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 董事、监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规定,公司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和处罚[23]
浙江交科:立足浙江主场,港航、养护、工业化多点开花
广发证券· 2024-12-19 01:49
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给予浙江交科"买入"评级 [5] 报告的核心观点 - 浙江交科是浙江省交通基建施工行业龙头,业绩稳健成长,2023年收入规模460亿元,18-23年CAGR+11.8%,24Q1-3实现营收307亿元,同比+3.2%;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规模12.9亿元,18-23年CAGR+1.8%,24Q1-3扣非归母净利润8.2亿元,同比+11.6% [3] - 浙江省交通投资维持一定强度,大股东旗下路产改扩建需求迫切,2021-2023年,母公司浙江交投投资约占省内交通投资25%,参与高速公路建设占省内比重65% [3] - 稳定施工主业基本盘,加快多元化布局,2018-23年,路桥施工营收从189.5亿元增至414.9亿元,CAGR+17.0%,23年营收占比高达90.1% [3] - 养护业务及建筑工业化双重发力,补强公司产业价值链 [3] - 预计公司24-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25/15.57/17.11亿元,参考可比公司估值,给予25年合理估值9倍PE,对应每股合理价值5.39元,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 [3]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一、浙江交通基建龙头,五大板块共谋发展 - 浙江交科前身为华东第二公路工程纵队及省交通厅公路局所属工程队,成立于1953年,2001年成为浙江交投下属子公司,2016年完成股份制改革,2017年借壳上市,主业由化工业拓展为化工和基建双主业,2022年剥离化工资产,回归基建单主业 [24] - 公司实控人为浙江省国资委,控股股东为浙江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4Q3,浙江交投持有公司42.35%股权 [25] -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交通基建、城市建设、综合养护等五个板块,涵盖路桥、港航、轨交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30] 二、基建主业:立足浙江主场,交通、市政、养护多业态协同推进 - 浙江省"十四五"规划提出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到2025年,浙江省内公路总里程达12.8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000公里,较"十三五"期间增长904公里 [59] - 2021-2023年,浙江交投累计参与投资省内高速公路3581公里,占全省65.0%,2024-2025年,浙江全省综合交通/公路投资剩余值分别为9424亿元/2930亿元 [66] - 大股东旗下核心路产即将到期,旗下高速公路资产改扩建需求迫切,27-28年特许经营权到期里程分别达145/102km [69] 三、养护业务与建筑工业化双重发力,持续打造上下游一体化能力 - 公司养护业务涉及路基路面养护、桥梁养护、隧道养护、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现有各级养护基地70处,累计承养7100多公里公路主线 [86] - 2018-2023年,公司养护业务营收CAGR+17.7%,2023年新签养护业务订单超60亿元,营收41.2亿元,毛利率9.40% [87] - 浙江省"十四五"规划下,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或维持一定强度,预计"十四五"期间农村各类公路养护投入共计218.2亿元 [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