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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0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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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滁州华侨城文旅装备产业园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进入试投产阶段
证券日报· 2025-12-24 09:35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24日,云南旅游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滁州华侨城文旅装备产业园项 目已基本建设完成、进入试投产阶段,项目暂无机器人生产线。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云南旅游:2025年12月19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7806户
证券日报· 2025-12-24 09:35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24日,云南旅游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2025年12月19日公司股东户数 为67806户。 ...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7日以传真、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 与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及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 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修订和废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内容及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宋云苍(召集人)、孙盛典、李小军。 2.审计委员会 李小军(召集人)、吴通、宋云苍。 除上述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调整外,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构成不变。 ■ 回避表决情况:子议案1.09涉及高管薪酬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涛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制度。 (二)审议通过《公司 ...
云南旅游:12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3 11:07
截至发稿,云南旅游市值为54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地产"优等生"受困20亿元到期债务,首次债务展期仍在博弈,明年还有超 百亿元公开债到期 2025年1至6月份,云南旅游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旅游综合服务板块占比41.36%,文旅综合体运营板块 占比39.1%,旅游文化科技板块占比19.54%。 (记者 王晓波) 每经AI快讯,云南旅游(SZ 002059,收盘价:5.37元)12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八届第三十 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文件。 ...
云南旅游(002059)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23 11:02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 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
云南旅游(002059)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23 11:02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 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 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披露方式将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媒体 公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 ...
云南旅游(002059)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23 11:02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人选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召集人在委 员内选举,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
云南旅游(002059) -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12-23 11:02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旅游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的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云南旅游(002059)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23 11:02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董 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二名。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原则上独立于公司的日常 经营管理事务,全部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 业经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 ...
云南旅游(002059) - 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2-23 11:02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 产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