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京新药业(002020)
icon
搜索文档
京新药业:关于沙溪制药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
2024-03-29 10:0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2021年以2.05亿元收购沙溪制药100%股权[1] 业绩总结 - 2021 - 2023年沙溪制药累计销售收入4.63亿元,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约18%[4] - 2021 - 2023年实际净利润6054.44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98.29%[2][3] 其他新策略 - 应补偿现金金额351.30万元,多方按规定补偿[5] - 公司通知相关方10日内履行补偿义务,督促4月底前完成[6][7]
京新药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10:03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23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23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行政楼 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天庆主持,会议审核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23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23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
京新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 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 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二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 ...
京新药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3-29 10:03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28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 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 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 (一)投资额度 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中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 ...
京新药业: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3-29 10:03
关联交易金额 - 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不超1.12亿元[1]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关联交易1887.03万元,上年发生7613.48万元[3] - 2024年预计向元金包装采购9000万元,已发生1673.38万元,上年6916.33万元[3] 关联方财务情况 - 2023年末元金包装总资产22401.52万元等多项财务数据[5] - 2023年末海狮佳总资产383.12万元等多项财务数据[5] - 2023年末东高农业总资产17904.63万元等多项财务数据[6] 其他 - 关联方均为京新控股全资子公司,受吕钢控制[10] - 遵循市场交易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签协议[12] - 2024年3月18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14]
京新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9 10:03
审计机构相关 - 2023年续聘立信为审计机构,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6] - 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4][5] 审计流程相关 - 2023年12月签字会计师等汇报年报审计事项[6] - 2024年3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审计报告等议案[6] 审计评价相关 - 审计委员会审查立信资质等,认为其态度公允、素质良好[8] 立信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末,立信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等[2]
京新药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9 10:03
审计信息 - 审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1] - 审计报告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476号[2] 内控责任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负责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 内控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5]
京新药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3-29 10:03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618,898,033.74元[1] - 上年度转入本年度可分配利润2,228,840,657.92元[1] 利润分配 - 按母公司净利润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49,336,029.06元[1] - 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3元,合计派发258,308,742.00元[2] - 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3]
京新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29 10:03
公司治理 - 2024年3月28日召开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董事会下设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有人员构成要求[2] 决策流程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 - 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3] 议案审议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4] - 通过后向行政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4]
京新药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考核的对象中所称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