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京新药业京新药业(SZ:002020)2024-03-29 10:03

审计信息 - 审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1] - 审计报告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476号[2] 内控责任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负责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 内控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