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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0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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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0020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2
投资者关系活动安排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报说明会[10] - 召开年报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1]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基金经理等[6]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 - 工作职责有分析研究、沟通联络等[8]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多种形式[8]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 - 应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9] - 活动开始前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10] - 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0] - 与投资者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13]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调研和采访[13]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5]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15] - 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5] - 公司人员活动内容需经其确认[16] 其他事项 - 通过多渠道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16]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投资者关系工作[16] - 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技能[18] - 本制度2025年10月29日经董事会批准生效[20][22]
凯恩股份(00201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2
公司管控 - 公司通过委派人员和日常监管对控股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向参股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行使股东权利[3] -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控股子公司财务工作规划监督及信息收集整合[3]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和规范治理监督,与派出人员负责参股公司日常联络与合规建议[3] 报告时间 - 控股子公司月报上报时间为每月结束后10日内,季报为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半年度报告为每年7月15日前,年度报告为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9] -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每月10日前报送月度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表[13] -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9] 信息披露 - 公司信息披露归口管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唯一授权的信息披露管理机构[15] - 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或有关交易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汇报[16] 交易管理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交易时应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构成则报告财务部履行审批等义务[16] 内部审计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监督[18] - 内审部门对控股子公司审计内容包括法规执行、制度执行等情况[18] - 控股子公司接到内审通知应做好准备,相关人员全力配合并提供资料[18] - 控股子公司应执行公司内部审计意见书和决定[18] 激励约束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经营激励约束机制[21] - 控股子公司可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报公司审查[21] - 控股子公司违规导致公司等受处罚,将给予相关人员处分处罚[21]
凯恩股份(00201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9 11:3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选聘文件及费用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10年[8]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 以满足要求的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基准价[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0]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5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4] 改聘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符合规定[17] - 拟改聘应详细披露信息[18]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8] 监督与信息披露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20] - 公司应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0] 其他规定 - 聘任期一年,可续聘[21] - 特定严重情形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修订解释[24]
凯恩股份(00201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9 11:32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利润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值超1000万元等[5]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为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9][10]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为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0]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会计政策变化未说明等[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包括每股收益等计算差错[8]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直接及主要责任人责任[12]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查实原因并追责[12] - 特定情形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惩处[12] - 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有通报批评等[14]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董事会决议临时公告披露[20][21] 制度相关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6] - 制度未尽事宜以有效法律法规和规则为准[16]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及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 制度发布主体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7]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17]
凯恩股份(0020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1: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开情形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6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的在5日内发通知[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取消会议或取消提案[19] - 股东会延期需在原定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股权登记日不变,延期后现场会议与股权登记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8] - 股东会取消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召集人为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的需开会审议[18] 会议地点 - 公司股东会召开地点为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凯恩路1008号或通知确定的其他地点[20]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会议报告 - 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30] 出席方式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22] 会议主持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举他人主持[25] 表决权限制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征集委托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股东委托代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权利[33]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单项提案[34] 独立董事候选人 - 董事会等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主体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4] 累积投票制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5]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1]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2] 规则说明 - 议事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少于”“超过”“过”不含本数[44]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则不一致时,以有效规则为准[44] - 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4]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4] 发布时间 -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45]
凯恩股份(0020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2
股份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证券需提前3个交易日填问询函提交董事会[2]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2]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2] - 买入本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不准卖出,卖出后6个月内不准买入[3]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股份[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3]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5]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5] 特殊交易限制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8] 违规收益处理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0]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诉讼[10] - 董事会不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责任董事承担连带责任[11] 违规报告与制度管理 - 董事和高管违法违规买卖证券,董事会秘书应立即报告监管部门[11]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凯恩股份(00201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9 11:3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全体员工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各类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 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 ...
凯恩股份(0020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1: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
凯恩股份(00201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8]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9]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0] 信息披露要求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3]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1]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1]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配合披露[16] 信息披露流程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后提交董事会[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组织披露等工作[19] - 临时报告草拟后审核,重大事件按规定审批后披露[19] - 信息披露文件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发布[21]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4] - 董事会应自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26] - 信息披露文件原件保管不少于10年[30] 信息知情管理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等为信息知情人员[32] - 公司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33] 审计与沟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5] - 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沟通等工作[35]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36] 部门与子公司管理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38]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报告[38]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38] - 各部门、参股公司影响交易价格事件应报告[38]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40] - 部门、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违规,公司处罚责任人[40]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罚,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0] 制度管理 - 信息披露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4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2]
凯恩股份(0020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1:3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五至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3]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6] - 特定情况应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二工作日通知[13][15]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7]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委托出席时一名董事不超两名委托[21] - 表决一人一票,书面表决,临时可用通讯[26] - 审议提案超半数赞成,部分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8][29] - 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过半数通过[30]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不重审[32] - 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3] - 会议可全程录音[34] - 秘书安排记录、纪要制作[36][37] - 董事签字确认,不同意见书面说明[38] - 秘书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39]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