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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0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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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30 12:01
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信息报告义务人[4]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重大交易(除担保)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除担保)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除担保)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除担保)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担保)需报告[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担保)需报告[7] - 涉案金额超1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1] 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需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4] - 各部门重大信息经负责人审核后报董事会办公室[15] -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信息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会办公室[15] - 其他报告义务人重大信息经审核签字后报董事会办公室[15]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信息后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15]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审批后对外披露[15]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7]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对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17] - 信息报告义务人瞒报等将被追究责任[18]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
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人员[2] 信息定义与使用人 - 信息指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信息[2] - 外部信息使用人包括政府部门等及相关人员[2] 信息管理与审批 - 董事会办公室是对外信息报送统一管理部门[3] - 对外报送信息需填写审批表并经多级审批[4] 信息报送与存档 - 报送信息时要求对方提供相关信息并提供保密提示函[4] - 报送信息相关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 信息保密与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或个人需承诺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信息泄露公司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5] - 违反制度使用信息将承担赔偿等责任[5]
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应遵循合规、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3][4] 工作目的与对象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树立企业形象等[4] - 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7][8] 沟通内容与安排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7] - 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为中小股东参加创造条件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7] 信息披露要求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0] 沟通渠道与方式 - 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或电子邮箱并保持畅通,及时更新网站[10] - 存在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按规定披露情况[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相关人员需出席并提前公告[13] - 业绩说明会应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可采用视频、语音等形式[15]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15]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安排路线并记录沟通内容[15]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及时答复提问[15]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刊载相关记录及附件[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2] 人员职责与制度执行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公司应在2025年10月30日执行相关制度[25]
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1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单独或与控制子公司合并持有注册资本(或股份)总额≥50%等情形[4] - 参股子公司指公司出资比例非最大股东,派出董事不占多数且无实际控制权的企业[4] 控股子公司管理 - 投资关联大的企业,公司须占控股地位(与全球排名500强跨国公司组建合资企业除外)[6]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数由投资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公司委派董事须占多数,董事长由公司委派董事担任[9] - 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董事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10] - 控股子公司“公司重大事项”中超出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净资产10%以上(含10%)的为关联交易[10]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14]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14] - 控股子公司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14] - 控股子公司融资等需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按规定执行审批程序[15] - 控股子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事项应及时向公司披露并提供相关资料[18] 外派人员管理 - 外派董事、监事在参股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重大事项”时,需在接到通知二日内书面报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2] - 外派董事、监事须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向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提交履职情况报告[12] - 外派董事、监事须在派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结束后二日内,将会议决议交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3] - 外派董事、监事应督促参股子公司按月向公司财务部提供财务报表,按年度提供年度会计报告[13] - 参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金额满足涉项总金额×公司出资比例≥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净资产的10%时,外派董事等需提供相关资料[16] 其他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2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也按相关规定执行[20][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子公司对外投资等信息披露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按相关规则执行[16]
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1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 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保证资金安全,控制财务风险,提高资金 营运效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即由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统一设 置的专门机构和岗位统一管理各项资金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设置、分工安排及内部控制 第四条 本公司的资金管理机构包括本公司财务部和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财务部按工作需要和资金相关规定设置各资金管理岗位。 资金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本公司财务部:负责草拟或提出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建议、安排外部融资授 信、编制公司整体的资金计划和资金预算、确定内部借贷与利率、提出资金管理 岗位和工作流程的建议、关注并提出应对资金风险的建议、对资金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办理各控股子公司人民币收支业务核算等。 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编制各自公司资金计划和资金预算、办理本公司财务 部集中办理收支业务外应由各自公司办理的资金收支工作、配合本公司财务部资 金集中工作等。 第五 ...
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1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 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 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 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
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30 12:01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3] 差错界定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重大会计差错等情形[3] 责任处理 - 董办收集资料提方案报董事会批准[5] - 董秘调查原因形成材料提交审议[7] - 董事长等对披露承担主要责任[8] 处理措施 - 有差错及时补充更正并披露情况[6] - 恶劣情形从重处罚,有效阻止从轻处理[8][9] - 责任追究形式多样且结果纳入绩效考核[10][16]
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30 12:01
独立董事制度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2] - 制订年报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3] 沟通与考察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介绍经营和安排实地考察[4] - 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内容并听汇报[5] 监督与决策 - 发现违法违规要求纠正并报告[7] - 关注审议事项决策程序并审慎决策[8] 特殊情况处理 - 有异议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9] 意见签署与说明 - 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0] - 对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12]
长青科技:拟投资200.00万美元在法国设立全资子公司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30 11:36
公司战略与投资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00万美元在法国巴黎设立全资子公司法国泰森特股份有限公司(Tecetis France SAS)[1] - 本次投资旨在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1] - 新设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及当地审批手续[1] - 公司预计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1] 子公司业务范围 - 新公司主要从事铁路运输技术设备、城市快速交通运输设备等研发、设计与销售[1] - 子公司设立目前已完成董事会审议程序[1]
长青科技(001324)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1:30
收入和利润(同比变化)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055亿元,同比下降14.03%[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355亿元,同比微增1.83%[5] - 营业总收入为3.3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3.30亿元增长1.8%[19]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2.54万元,同比下降100.93%[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7.36万元,同比下降24.71%[5] - 净利润为3792.7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4927.38万元下降23.0%[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7.36万元,较上年同期的4871.25万元下降24.7%[2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658元,较上年同期的0.3559元下降25.3%[20] 成本和费用(同比变化) - 营业总成本为2.9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84亿元增长4.2%[19] - 研发费用为2428.88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044.71万元增长18.8%[19] - 财务费用为-451.61万元,同比下降424.84%,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9] - 财务费用为-451.61万元,主要由于利息收入110.35万元超过利息费用12.76万元[19] - 信用减值损失为-384.56万元,同比下降283.73%,主要系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9] 现金流量表现(同比变化)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6.64万元,同比下降66.3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6.6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720.37万元下降66.3%[2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1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25亿元下降3.7%[2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8651.2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9125.74万元下降5.2%[22]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7768.5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7614.01万元增长2.0%[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03.12万元,同比下降160.35%,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03.1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4313.61万元净流入转为净流出[22]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6.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5.62亿元增长21.0%[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36.88万元,较上年同期的-6340.10万元亏损收窄72.6%[2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1826.05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398.16万元增长30.6%[2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918.93万元,较上年同期的807.88万元净增加转为净减少[2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816.61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18亿元下降16.8%[23] 资产和负债变动(期末较期初)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01,491,421.45元,较期初130,812,145.32元下降约22.4%[16]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326,855,411.73元,较期初339,553,310.60元下降约3.7%[1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72,794,847.69元,较期初341,277,165.42元增长约9.2%[16] - 存货期末余额为168,794,589.16元,较期初145,568,239.30元增长约16.0%[16]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37,760,664.93元,较期初124,391,327.33元增长约10.7%[16]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045,446,572.32元,较期初1,067,692,847.33元下降约2.1%[16] - 资产总计为13.72亿元,较期初的13.78亿元略有下降0.4%[17] - 负债合计为2.30亿元,较期初的2.60亿元下降11.5%[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1.34亿元,较期初的11.10亿元增长2.1%[18] 其他财务数据 - 合同负债激增至786.11万元,较期初增长347.19%,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增加[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491.32万元,同比下降38.92%,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减少[10]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5,262名[12] - 第一大股东常州长青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60%,持股数量为42,228,000股[12] - 第二大股东埃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23%,持股数量为14,118,400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