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单独或与控制子公司合并持有注册资本(或股份)总额≥50%等情形[4] - 参股子公司指公司出资比例非最大股东,派出董事不占多数且无实际控制权的企业[4] 控股子公司管理 - 投资关联大的企业,公司须占控股地位(与全球排名500强跨国公司组建合资企业除外)[6]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数由投资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公司委派董事须占多数,董事长由公司委派董事担任[9] - 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董事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10] - 控股子公司“公司重大事项”中超出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净资产10%以上(含10%)的为关联交易[10]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14]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14] - 控股子公司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14] - 控股子公司融资等需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按规定执行审批程序[15] - 控股子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事项应及时向公司披露并提供相关资料[18] 外派人员管理 - 外派董事、监事在参股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重大事项”时,需在接到通知二日内书面报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2] - 外派董事、监事须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向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提交履职情况报告[12] - 外派董事、监事须在派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结束后二日内,将会议决议交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3] - 外派董事、监事应督促参股子公司按月向公司财务部提供财务报表,按年度提供年度会计报告[13] - 参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金额满足涉项总金额×公司出资比例≥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净资产的10%时,外派董事等需提供相关资料[16] 其他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2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也按相关规定执行[20][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子公司对外投资等信息披露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按相关规则执行[16]
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